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评论

让传统文化在“随拍”盛宴间流转

2015-02-17 10:12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以新春之名,纵情春的故事,绽放春的精彩。2月12日,央视网、奇虎360共同主办的“春节随拍”征集活动正式上线。征集活动旨在凝聚中华传统文化的厚重底蕴,洋

  以新春之名,纵情春的故事,绽放春的精彩。2月12日,央视网、奇虎360共同主办的“春节随拍”征集活动正式上线。征集活动旨在凝聚中华传统文化的厚重底蕴,洋溢团聚、祈福、迎新主题,征集生活中感人瞬间的视频和图片,用光与影记录下经济发展、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和你我生活。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以春节为代表的中华传统节日,与民族历史几乎同等悠久。千百年来,岁时节日,承续的是传统,蕴蓄的是希望。因此,一年又一年,回家过年,值得奔走,亦值得珍藏。一段视频,二三照片,光影成记忆,瞬间变永恒。

  “春节随拍”,究竟是怎样的应运而生?这也许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解读:一则,“年味淡了”、“红包渐大,人心渐远”等感慨与年渐增。我们盼望过一个传统意味浓郁的春节,又不知道如何在农耕文化的嬗变之中找到新的连接点。写春联、贴门神、包饺子、舞狮子……这些传承千载的春节习俗,烘托出浓浓的节日气氛,传递着春节特有的温情;不过,在工业4.0时代,一些民俗被匆忙的脚步所遮蔽、被工具化的商业文明所取代。作为价值与情感的图腾,春节里的“年味”亟待拯救与传承。“春节随拍”,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积极的努力作为。

  二则,就像“春晚”可以成为中国人的新民俗一样,一种喜闻乐见、全民参与的活动,也可以在时光的淘洗中,历练为延续情感基因和文化记忆的仪式坚守。“春节随拍”:你可以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的男孩,在外打拼一年回家的青年,回乡探亲的老人,在家等待父母归来的留守小孩……哪一种情景,都让人魂牵梦萦;你还可以是北漂白领,外出谋生的小商贩,异乡求学的学生,留守值班的护士,定居海外的华侨……哪一种身份,都有值得记录的精彩。2月初,CNNIC发布第35次全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即时通信网民规模达5.88亿,比2013年底增长了5561万,年增长率为10.4%;我国手机即时通信网民数为5.08亿,较2013年底增长了7683万,年增长率达17.8%。手机即时通信使用率为91.2%,较2013年底提升了5.1个百分点。手机用户越来越多,年轻人随拍、自拍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于此背景之下,“春节随拍”也许会让更多中国人、更多中国的年轻人,发现新的春节之乐、发现新的年味之根。

  这些年,有关传统节日式微与洋节盛行的纠结颇多。当然,在中西文化碰撞与对垒中,纠葛与争执在所难免,洋节不是原罪,但传统节日更待稳妥传扬。与其费尽心思封堵洋节,倒不如让传统节日平地生辉。从这个意义上说,加入“春节随拍”,比口诛笔伐洋节有意义多了。

  当然,如果“随拍春节”能因袭为传统,代替“戴着口罩放鞭炮”等旧习俗,其意义更是远在核心价值之外。4000多年前的上元日,4000多年后的新春时——尽管世易时移,万物变迁,但辞旧迎新、团圆平安的祈愿未变,家国美满、岁丰年稔的祝福未变。这个春节,不妨就让传统文化在“随拍”盛宴间流转!

  “春节随拍”征集活动专题网址:

  http://news.cntv.cn/special/2015cjsp/index.shtml

  参与渠道

  官网上传:通过央视网、奇虎360进入活动官网直接上传作品;

  微信用户:关注央视网官网微信@网络新闻联播参与;

  微博用户:参与微话题#春节随拍#互动,并@网络新闻联播,发布微博参与即可;

  邮箱投稿:发送作品至活动邮箱 chunjiessp@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春节随拍+作品名称)

  丰厚奖品

  1一等奖:1人奖金3000元(税前);

  2二等奖:5人奖金1000元(税前);

  3三等奖:10人奖金500元;

  4优秀奖:100人奖金100元。

  只要你能拍照,爱分享,就有可能把这些大奖迎回家!还在遗憾春节假期太短?拿起相机,用影像留住它!想要一份过年惊喜吗?参与活动,大礼给你送回家!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央视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