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溺水事件”再敲理性救人的警钟
摘要:□ 卢 鉴 据新华网4月6日报道,记者6日上午从广东省政府应急办及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政府获悉,5日下午当地发生一起7人溺水死亡事故。事故起因系1名小孩清明节扫墓后
□ 卢 鉴
据新华网
这起不幸事件中的7名遇难者是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痛惜之外,更令人震惊。虽然亲情伟大,令人感动,但少了冷静和理性,只会让危险造成的后果更加严重。如果不识水性,或者没有水中救人的能力和经验,万不可下水。在这样的紧急关头,冷静才是最好的选择。盲目下水,只会为救援增加负担。
其实,每逢清明及夏季天热学生溺水事件高发期,全国中小学都会开展防止学生溺水专项教育,开设防溺水课、急救常识课等。但是,学生溺水的不幸事件还在上演,原因何在?
曾有专业人士指出,平时在学校对中学生进行游泳或者溺水救援训练时,学生都是佩戴墨镜、头套,在干净的水池中训练,这与在水库、池塘发生溺水事件时安全措施少、水质不佳不一样,因此“淹死的是会游泳的”。这一点学校在进行防溺水教育时,必须提醒到位,尤其是要提醒中小学生如果想去救人,首先要注意保障自身安全。
除了学校教会学生游泳自保和自救常识外,救人者在紧要关头要保持冷静,这或许可以避免很多悲剧发生。发生类似事件时,必须先冷静下来,注意科学救援,在及时报警的同时,让拥有救人能力的人带着树枝或绳索下水救人,其他人在岸上继续呼救、报警或准备救生物品。应尽量避免“一窝蜂”似的下水救人,或过分相信自己的水性而逞“匹夫之勇”。
此事件再次敲响了科学理性救人的警钟。愿生者坚强,死者安息,但我们更希望学校结合实际加强防范溺水的教育训练,增强学生自救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做好施救溺水者的培训与危险警示,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