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推行党员分类管理
摘要:本报讯 (通讯员 朱 怡)今年初以来,驿城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党员实行分类管理,有效激发党员的活力,实现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驿城区委组织部要求各
本报讯 (通讯员 朱 怡)今年初以来,驿城区委组织部对全区党员实行分类管理,有效激发党员的活力,实现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乡域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驿城区委组织部要求各乡办的村级党支部根据在职党员工作岗位和主要职责,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建立在职党员工作情况“季汇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制度,根据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奖惩;并要求各党支部一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使党员准确把握大局,增强为民办事意识。
结合各乡办实际,在村(社区)设置致富示范岗、民主监督岗、纠纷调解岗、村务监督岗、政策宣传岗等。通过支部荐岗、个人择岗、群众议岗、大会定岗等,为无职党员创先争优提供平台,并完善激励机制,年终对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评议、奖惩、调整。
对全区党员外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设立管理台账,对流动党员实行“三卡”管理。挑选机关或村级威信高、素质高的党员干部与流动党员结成对子,“一对一”联系培养。乡党委及时挖掘流动党员中的先进典型事例,通过网络、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使流动党员在外不忘家乡、致富不忘乡邻,积极为驿城区各项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同时,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建立党员互相帮扶制度,对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致富门路的党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和发展生产的能力;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落实好相关政策,解决好生活问题;对因灾因病致贫的党员实行“一帮一、一帮多”形式结对救助。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