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开展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
摘要:本报讯 (记者 韩 瑞)今年10月是我省第21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增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9月29日,市林业局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暨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
本报讯 (记者 韩 瑞)今年10月是我省第21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增强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9月29日,市林业局召开野生动物保护暨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工作会。会议传达了《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河南省林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通知》,学习了《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部署野生动物保护和湿地管理的相关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即将出台的《河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将大大改善我市日趋严峻的湿地保护形势。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持续开展湿地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以此增强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及生态环境的意识。2月2日是第19个“世界湿地日”,市林业局紧紧围绕“湿地:我们的未来”这一主题,广泛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保护湿地和生物多样性重要意义的宣传,加大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指导湿地公园的申报。
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月3日)和“爱鸟周”(每年4月21日~27日)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市林业局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及重要性。向全市各县区、林场发放鸟类禁猎期通告宣传彩页2000多份。组织各县区及林场、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培训班。加大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力度。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在全市开展了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制订了《驻马店市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实施方案》、《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确定禁猎区的通知》,并印制了《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布告》50000份,发放张贴到各县区的乡、村、饭店及林场林区、林点。
责任编辑:df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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