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重点文保单位

普照寺塔 见证八百多年的沧桑

2015-11-27 10:0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晚报记者 陈军超 余斌 苏玲 /文 闫宏伟/图平舆县李屯镇有一座沐浴了800多年风雨的古塔,苍老的面孔,布满了岁月的皱纹,粗糙的砖石,讲述着历史的沧桑。它和汝南的悟

晚报记者   陈军超  余斌  苏玲   /  闫宏伟/

平舆县李屯镇有一座沐浴了800多年风雨的古塔,苍老的面孔,布满了岁月的皱纹,粗糙的砖石,讲述着历史的沧桑。它和汝南的悟颖塔、西平的宝岩寺塔同为驻马店的三大古塔,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800多年来,见证了无数兴废沧桑的普照寺塔历经风雨,依然巍峨屹立,既是驻马店悠久历史的见证,又是天中灿烂文化的标志。

jish1511571.jpg 

夕阳中的普照寺塔。

兴盛一时的普照寺

“小时候,我们经常爬进塔内打扑克,里面可以坐4个小孩。”1114,义务文物管理员霍得力告诉记者。

距平舆县西南约30多里的李屯镇柳屯村普照寺村外的乡村道路不宽,但很平整。

记者下午5时赶到普照寺村时,村中非常安静,连空气都仿佛静止不动。在村子里转了一圈,记者发现家家户户的大门几乎都是敞开的,时不时可以见到懒洋洋的小狗眯着眼卧在院门旁,无视过往的人群,尽情享受温暖的阳光。几位上了年纪的老人悠闲地坐在街道一旁的水泥台阶上聊天,脸上写满慈祥与安逸。偶尔有几个村民扛着锄头从田地里回来,看到陌生的我们,有的冲我们点头微笑,有的则亲切地招呼:“来了?到家坐吧!”

村中的建筑多是近些年盖起的民居,没有一丝古老的韵味。走在这里只感到宁静与温馨,若非平舆县文管所副研究员张耀征介绍,我们怎么也想不到,村里还有一座始建于金天德年间的普照寺塔。沉寂在普照寺西的普照寺塔,历经沧桑,作为历史的见证者,被小心地呵护着。

沿着村子往西走,远远地望去,一座高大雄伟、气势恢宏的青灰色古塔坐北朝南。古老沧桑的普照寺塔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经过近千年风雨侵蚀,却巍然矗立,更显雄姿。

张耀征介绍,普照寺村因普照寺而得名,普照寺塔也曾是普照寺的一部分。但我们现在已经看不到普照寺的踪影了,只有旁边静立的普照寺塔,默默见证过800多年前,那一片金碧辉煌的建筑之中,晨钟暮鼓,佛音袅袅。

据史料考证,普照寺原名崇林寺,是金皇统年间所建,后改名普照寺。

金代统治者信奉佛。约从金太宗时期,佛教昌盛,当时的统治者不仅在内廷供奉佛像,还在各地广建寺院。在当时的整个佛教高僧中,以禅宗禅师最有名望。园性禅师,是宋末金初禅宗的导师,高足弟子有广温、普照。金熙宗皇统年间(1141~1148年),普照曾在蔡州一带活动,将当地一寺院扩建后改名“普照寺”。

普照寺中有大佛殿、中佛殿、天王殿、关帝殿、炎帝殿、毗庐殿及僧舍数十余间。元末殿宇遭毁于兵火。

明英宗天顺五年(公元1461年),有一个名叫班丹藏卜的天竺(印度)僧人,云游至此。班丹藏卜见寺院梁栋折坏,唯故址仅存,“豁然有感,因竭募化”。班丹藏卜先复建大佛殿三楹,其余的地方建起了茅草庵。之后,众僧云集。在这不久,一个法号“宗连”的主持,在大佛殿前建“天王殿”三楹,并在大佛殿与天王殿之间建“中佛殿”三楹,殿之东厢房为“关圣帝殿亦楹”,殿之西厢则为“炎帝殿”、“子孙殿”、“毗庐殿”各三楹。至明宪宗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秋天,方竣工,历时二十个春秋。

当时的普照寺“右有宝塔一峰、左建钟楼一座”,规模空前。当时的普照寺广置田产,远近闻名,占地一百多亩,是一座配套齐全的寺院,雕梁画栋,飞金流彩,巨柏苍梧,苍翠荫翳,香火异常鼎旺盛。

张耀征告诉记者,明末普照寺逐渐没落,清代也曾重修,但毁于战火,到民国时期,普照寺占地面积已经很小。

建于八百年前的普照寺塔

“天德年间(1149~1152年),30多岁的秀公戒师和尚主持普照寺。”张耀征告诉记者。秀公戒师和尚是扶沟人,俗姓张,7岁出家于偃师县城彼岸寺百法院,15岁剃度受戒为僧。他潜心研习佛经,曾步行游历祖国的佛教名山,出没于“天目陵空”的高山峻岭和烟云环绕大厦僧舍,与佛教结下不解之缘。金熙宗皇统年间,即普照寺兴建后,这位年轻的僧贤游于“偶燃身上士,及浊公菩萨也”,得到禅宗佛法的真传,法号“秀公戒师”。

普照寺接近金帝国南疆的军事重镇蔡州,南眺长淮。淮河为宋金疆界,金王朝在南宋政权和蒙古政权的夹击下,历年战争,青壮年多被迫应征从军,残酷的战争使中原地区人口锐减,社会动荡不安,人民流离失所,少年失父、老年丧子,悲惨状况比比皆是。秀公戒师和尚在普照寺四十多个春秋,建立了谢塘福胜院,抚恤贫民百姓,救助婴幼妇孺,德隆望尊。

秀公戒师和尚主持普照寺几十年,善事多多,在当地群众中留下许多传说,至今仍有不少善男信女在塔前焚香祈祷,朝拜许愿。

张耀征说:“塔的功能大致可分四类:一是寺庙中的建筑,比如佛塔;二是高僧死后存放尸骨或舍利子的,是墓塔,如少林寺的塔林;三就是灯塔,如泉州东西塔,石狮的姑嫂塔;四是具有纪念意义的,如滕王阁。普照寺塔又名秀公戒师和尚塔,始建于1194年,是坐化的高僧秀公戒和尚的墓塔。”

公元1193年,秀公戒师和尚圆寂,该寺僧员开始筹备砖石,建造秀公戒师和尚的墓塔。公元1194年工竣,历时九个月,名曰“秀公戒师和尚塔”,又称“普照寺塔”。其西毗邻汉水利专家许杨主持兴建的汉汝水故道(今名“杨河”),坐落在汉汝水东岸的堤坝遗址上,地脉高凸,水患不浸,有“水光龙脉”之誉。如今,普照寺早毁,仅存此塔。

古塔价值无限

义务管理员霍得力正在清除塔边的杂草。他告诉记者,普照寺塔高15.31

记者面前的普照寺塔是一座六角七层楼阁式砖塔。每层塔壁顶部用砖砌出普柏枋,上置斗拱,承托各塔檐。各级檐层砖模仿木斗拱,塔壁上嵌有秀公戒师和尚墓志铭青石碑一块,塔壁错缝平直,塔壁上还有多种细致精美的砖雕花卉和佛龛塔壁。下部为塔基,高1.86,用31层砖垒砌而成,塔基边长2.6。塔顶用七层砖反垒砌而成,上承石质塔刹。石质六边形刹座上承三重相轮及刹尖,刹杆固定在第七层藻井顶部木板上,上部穿入刹座、相轮及刹尖。

塔下用栅栏围起,旁边有香火台一座,未尽的香烟依旧缭绕。栅栏内有一块倒地的青石碑,上面刻着“重修普照寺塔碑记”字样,擦去上面的黄土,字迹清晰可辨。

南面设塔门,二级南面嵌有塔铭:“金明昌五年甲寅八月。”记述了金代高僧秀公戒师和尚“心田皎净”毕生追求“旷达玄妙”的僧侣生涯与坎坷人生。该塔铭文中还记述了他办抚恤收养机构“谢塘福胜院”的事迹,表现了他对劳动人民苦难的同情及令人钦佩的人品。

普照寺塔建筑结构严谨,具有极高的建筑审美和考古价值,虽历经千年沧桑,但仍保存基本完好。秀公戒师和尚塔塔身外有多处砖刻花卉及佛像,形态各异,种类繁多,雕刻精致,时代特征明显,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咸丰年间捻军起义时,捻军首领陈大喜在附近的孔海村修建寨墙时,将普照寺大殿拆毁,把木料砖石用以修葺寨墙。自此这座千年古刹被夷为平地,仅遗秀公戒师和尚塔和数十尊石刻佛像。“文化大革命”时期,普照寺的遗址也被毁坏,唯一保存下来的便是这座秀公戒师和尚塔。”霍得力介绍。

该塔2002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在塔附近区域发现有宋金时期的数件历史文物。20135月,这座塔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成为天中人民的骄傲。

普照寺塔的传说

记者看到,塔砖和砖雕有不同程度的风化。“那里曾有一个紫砂平安鸽,后来被人盗走了。”55岁的霍得力指着第四层塔壁说。

霍得力告诉记者,现在的普照寺塔是2006年南阳市文管所前来修复的。塔顶也是重新修建的,原来拆下来的塔顶是木质结构的,因为没有人要,他珍藏在了家里。记者随霍得力到他的家里,看到了一段4多长的杉木塔顶,木条上有对称的十字形方孔,据说是用来固定的。 

霍得力说,塔内原来有井。相传,秀公戒师和尚坐化后,采取的是缸葬,身缠白布放进缸内沉入井中。传说,秀公戒师和尚圆寂后,有条金色的巨蟒盘踞在他的墓塔顶,守护一方土地,保佑这里风调雨顺,五谷丰收。因为传说塔中有灵蛇,有求必应,还有很多人前来供奉香火。上个世纪60年代,这座塔井被填死,巨蟒的传说才不再被人提起。

张耀征告诉记者,2004年,这里修路开挖路基时,曾挖出一坛银铤,经文物专家鉴定,其中的两块“令牌”状的银铤为金代银铤,属国家二级文物。另外,8块碎银为宋代银铤,属国家三级文物。古代银铤主要出现在唐、宋、金时期,因其形状类似猪的肾脏,百姓俗称“猪腰银”。这里出土的银铤很可能是当时寺院内的和尚窖藏的。

霍得力说,2010年的一天,村民们醒来,发现古塔前被人挖了一个1多宽、2多长的大坑,坑边弃落着一些古币和坛子。普照寺塔下是否还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我们不得而知。抬头望去,只见霞光万道,落日余晖斜照古塔,似一幅色彩绚丽的图画,向人们讲述800多年来的风云变幻。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