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区 确山县

确山县强化道路客运源头监管

2015-12-12 10:22 来源:驻马店网 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陈苗苗)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县有关我省重要外事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求,确山县运管局和县公安部门迅速联动,组织成

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陈苗苗)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省、市、县有关我省重要外事活动期间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求,确山县运管局和县公安部门迅速联动,组织成立了联合执法组,自127日起,全面加强客运车辆,尤其是进郑车辆的监督管理。

加强客运站管理。他们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驻站监督管理规定,对营运车辆、乘客、行李物品等逐车逐人逐件检查,落实源头安检措施。强化市场监督管理。联合执法组在严查、严处违规上下客行为和站外拉客行为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深入客运场站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实名售票制度。要求旅客须持有效证件购票,特别是进郑旅客,经逐人比对、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站乘车。各客运车辆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载客,并持公安部门发放的车辆安全检查证出站运营。截至目前,联合执法组查处各类违章及安全隐患16起,整改15起。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