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保险之窗 行业要闻

明年起31市市民享商业保险个税抵扣

2015-12-15 14:51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明年起对31个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在业内看来,此举正是为了促进商业险的发展。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南淄博)财政部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明年起对31个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在业内看来,此举正是为了促进商业险的发展。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可以简单理解为每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

  按照现行的税收方式,如果某市民的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为45元,而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后,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为39元。月收入越高,每月可少缴纳的税款也越多。经北京商报记者初步测算,月入5000元的市民每年可少缴纳税款72元,月入8000元的市民则可少缴纳上百元。

  目前,百姓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来买单。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曾表示,如果能够实现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有机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无法报销的部分,通过商业保险报销一部分,老百姓看病个人承担费用比例就会大大降低。

  在业内看来,新规的个税优惠额度也符合预期。有分析认为,按照全国未来3000万个税纳税人口测算,该收税优惠政策在全国实施后有望撬动700亿元左右增量保费,相当于目前健康险保费规模的30%,健康险市场向上空间明显提升。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人民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