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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部分市民非法组织投资“电子黄金”案始末

2015-12-21 08:5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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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系列宣传(之三十)——涉及银行保险类非法集资案例“黄”粱一梦醒来迟——无锡市部分市民非法组织会员投资“电子黄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系列宣传(之三十)——涉及银行保险类非法集资案例

“黄”粱一梦醒来迟

——无锡市部分市民非法组织会员投资“电子黄金”案始末

案情简介

20068月的一个下午,江苏省无锡市民施某、蔡某在一家酒店与丁某会面,了解投资“电子黄金”有关事宜,并各自向后者交纳了1600元,注册成为了会员。无锡市一起以投资“电子黄金”为名进行的非法经营活动拉开了序幕。

操控“电子黄金”投资游戏的,实际是所谓的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该集团以互联网为平台,虚拟“电子黄金”币,吸收会员,发展下线,以9个月为一个投资周期,每天向会员支付高额收益,对发展下线会员的投资者发放奖金。据统计,集资活动涉及四川、江苏、广东、河南等17个省、市,在全国共发展会员4万余名,吸纳会员资金近2亿元人民币。

在无锡,蔡某又发展了张某成为会员,张某又发展了吕某;在此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施某、蔡某、张某和吕某4人直接或间接在无锡市发展了“电子黄金”的上线会员200余人,购买“电子黄金”币707万元,并非法牟取数额不等的利益。

案件手段

1.借投资“黄金”做幌子。近年来,黄金投资日益受到老百姓的青睐,犯罪分子利用了黄金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推出“电子黄金”概念,并鼓吹国家鼓励境外投资,声称可以代客境外理财来迷惑老百姓,获取人们对一个虚拟概念的信任。

2.高收益低门槛做诱饵。投资“电子黄金”的会员每天可获得投资额1.2%~1.7%不等的高额返利(以“电子黄金”币方式支付),月收益在30%以上,如果发展其他人还可获得被介绍人投资额10%~15%不等的奖金,直接介绍7人以上的,还可在5代以内获得2%的对等奖金。综合起来,投资会员获得的年收益率在300%以上,几十天就可收回投资,极具诱惑性。此外,成为“电子黄金”投资会员,只需交纳1600元即可,门槛很低,从而导致一些投资者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积极参与。犯罪分子利用这一心理迅速诱骗很多群众成为会员,并利用高额收益和每天返利的甜头一步步将其引入深渊,最终越陷越深。

3.虚拟空间做平台。犯罪分子借助网络这一虚拟空间,广告宣传完全在互联网上进行,资金往来依靠电子转账和网上支付,整个操作流程实现了全网络化,极易迷惑群众。另外,其网站服务器先后设在韩国和美国,逃避了国内有关部门的监管和打击。

案件查处

200612月,江苏省无锡市公安机关接到了工商部门转来的一个有关“电子黄金”的匿名举报线索,称有人利用美国佛罗里达州电子黄金国际集团的网络平台,以“电子黄金投资”为名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在查处过程中,无锡市政府召集市公安、国安、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会商,采取措施查清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会员在无锡的支付结算方式、交易金额及资金去向,防止类似交易发生。同时,24小时监控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网站,及时掌握网址变动等新情况,控制无锡地区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200753176,无锡市公安局陆续逮捕了施某等4名涉案人员。

200712月,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检察院对这4人进行了公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施某等人参与的“电子黄金”投资活动系传销活动,获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故意明确,且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4人之间通过相互介绍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具有非法经营“电子黄金”的意思联络和犯罪故意,系共同犯罪,判处施某、蔡某、张某和吕某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三年、两年六个月和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分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和没收有关违法所得。

案件警示

近年来,像“电子黄金投资”这样的网络非法传销类集资活动越来越多,此类非法集资极具诱惑性,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投资起点金额小、回报高和周期短等特点,抓住投资者的心理,并利用了上线发展下线的传销模式,短期内就能骗取巨额资金,一旦网站关闭,损失惨重难免。

具体来看,本案与传统非法集资案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其采取了虚拟的“电子黄金”概念进行操作,玩的只是概念游戏,主要犯罪分子明显存在诈骗故意。事实上,只要稍加调查和询问,便能获悉“电子黄金”投资是否属实和合法,广大投资者务必审慎参与,避免上当受骗。

目前,我国法律上并未将非法集资活动参与者定为违法或犯罪,但如果在个人投资的同时还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参与集资活动,即使并非活动的发起者,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本案中的施某等4人正是此种情形,她们并非美国电子黄金投资集团的发起者,而是无锡地区的参与者,但在投资过程中却大量发展下线和旁支会员,并从中获利,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较大损失,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令人深思和概叹。138

(选自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编《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汇编》)

驻马店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理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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