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落实三级会审制度 提高办事效率
摘要:本报讯 (记者 马国省)2015年,市城乡规划局坚持实行三级会审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即凡涉及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各类规划项目编制、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及修规方案、重大建设项目
本报讯 (记者 马国省)2015年,市城乡规划局坚持实行三级会审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即凡涉及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各类规划项目编制、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及修规方案、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规划许可、效果图等问题,由城乡规划局机关办公会进行初审,然后提交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予以审查,最后由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决定。三级会审制度实行以来,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级会审制度会集各界专家,逐级会审,严格把关,大幅提升了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同时也精简了规划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2015年,该局共组织召开评审会21次,对驻马店高铁站前核心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小清河景观工程规划设计、驻马店火车站广场周边地区控规、驻马店火车站片区城市设计与驻马店火车站西片区修规等重大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共审查项目159项。
据了解,2015年该局共组织召开规委会24次,审议了练江河片区控规、练江河片区城市设计、市中心城区第三水厂规划选址等项目规划方案共计396项,其中概念规划类1项、专项规划类4项、规划方案类21项、市政规划类53项、规划编制类85项、规划审批类231项、规划竣工核实类1项。
三级会审制度提升了规划决策的规格、层次,扩大了城乡规划决策的参与人员,提高了城乡规划的科学性,维护了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程度减少了规划的决策失误。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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