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医界快讯

寨卡病毒在我国传播扩散的可能性低

2016-02-01 16:36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通告指出,2014年以来,美洲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欧洲、亚洲、大洋洲也有输入病例报告。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尚未发现病例。中国疾

  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布通告指出,2014年以来,美洲多个国家相继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欧洲、亚洲、大洋洲也有输入病例报告。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尚未发现病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研判认为,我国存在病例输入风险;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冬春季,蚊媒密度较低,即使出现输入病例,疫情传播扩散的可能性也低。目前,我国已研制出相关检测试剂,将加强重点地区病例监测和防控。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介绍,寨卡病毒1947年首次在乌干达恒河猴中被发现,主要通过伊蚊叮咬传播,人感染后症状多为轻微发热、红疹,极少出现重症或死亡。近期有研究结果提示,孕妇感染后可能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或死亡。该病主要预防措施为防范蚊虫叮咬。目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成功研制该病毒的核酸检测试剂,掌握寨卡病毒的检测方法,正着手对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进行培训。(记者陈海波)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光明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