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劳动合同造假侵害劳动者权益
摘要:金备记得1995年《劳动法》刚实施之时,有关部门曾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还有一份交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存档。但此规定显然不很现实,政府
金备
记得1995年《劳动法》刚实施之时,有关部门曾有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还有一份交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存档。但此规定显然不很现实,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不可能审核每一份劳动合同并存档。再后来,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但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交给职工保留一份,就给一些用人单位伪造劳动合同留下空间,甚至有的劳动者签署的就是空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文件,是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源头。如果源头出现造假,是非判断很容易发生根本性的错误;所以,劳动者应认真对待劳动合同的签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保障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对伪造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严厉惩处。
职场用工风险大,不能不引起劳动者的注意。人人都知道发生劳动争议后,对于劳动者来说,困难之一是取证难,但比取证难更让劳动者忧心的是,用人单位以合同造假来掩盖对职工的侵权。
劳动合同造假并不是个案。2013年,就有网民在110法律咨询网上发帖咨询。这位网民称,他2012年7月入职,签的劳动合同上标明每月3000元工资加保险。过了两个月,生产旺季一过,公司把职工签署的劳动合同前两页换掉,改成每月工资2000元,才把合同发给职工,很多职工因嫌工资少和没有保险离职了,而且公司还拖欠职工工资。2013年1月份,他申请仲裁。公司说,劳动合同上就是2000元。这位网民讲,他有证据,一是当初和职工签订合同的人(已离职)可以作证;二是他捡到被公司换掉当废纸丢弃的原合同前两页,上面写明他们的职位和工资。他咨询是否可以向仲裁提出公司合同造假,并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
若是公司真的将劳动合同前两页“偷龙转凤”,把月工资3000元变成2000元,目的就是补发职工的欠薪时,按2000元工资补发。利益驱动下企业造假,不惜牺牲职工的权益。但职工认为劳动合同是伪造的,就要负举证责任,要到法律部门认可的专门鉴定机构鉴定劳动合同真伪,最简单的笔迹鉴定费也不下千元,需要举证者先行垫付鉴定费。如果鉴定出劳动合同是伪造的,举证人可向对方索要鉴定费;关键是对于普通收入不高的劳动者来说,鉴定劳动合同的真伪而先行垫付的,可能是数千元的鉴定费,会有“出师未捷身先死”之感。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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