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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技创新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最强引擎

2016-02-23 08:3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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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记者 王伟 李中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记者 王伟 李中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精神,加快“四个驻马店”建设步伐,市委、市政府于今年111日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现代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显著增强,主要创新指标基本达到创新型城市水平。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市级研发平台达到180个,省级研发平台达到50个,国家级研发平台力争实现零突破;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力争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2家,2016年底前把市产业集聚区培育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主要农作物实现良种全覆盖;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在2%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进入全省中等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力争在60%左右。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各类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实施机制。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合作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培育创新型龙头企业。围绕我市化工、医药、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电动汽车业等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集中财力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和创新型企业为主体,每年组织实施5个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层次高、竞争力强的龙头创新型企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施“十百千”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2016年底前完成1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100家创新型企业、1000家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任务。

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大中型企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到2020年,国家级研发机构实现零的突破、省级研发机构达到50家、市级研发机构达到180家。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各产业集聚区2017年底前要建成1家以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孵化器,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补资金。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加快发展各类科技园区 提升科技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支持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产业集聚区走创新发展道路。市产业集聚区2016年底前要完成创建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任务。到2020年全市建成2个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加强平舆县产业集聚区“省级民营科技园区”的管理,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动正阳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六产业“省农业科技园区”、汝南县省级蔬菜农业科技园区、泌阳县省级食用菌农业科技园区和确山县省级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核心示范带动与辐射能力,充分发挥其技术创新示范推广作用。落实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联盟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签署的合作协议精神,做好航天科工集团豫南基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第六产业驻马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核心区规划和建设工作,探索现代农业科技示范新模式。进一步加强黄淮学院大学科技园建设,争创省级和国家级称号。积极推动县区创建省、市级科技园区。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积极开展科技合作

加强市、县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工作。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护援助体系。加大资助和奖励力度,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专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工作。组织我市企业与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合作对接,推动产学研结合,引进转化技术成果。发挥中科院河南育成中心驻马店分中心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与中科院的合作。采取挂职和请进来的办法,培训我市科技创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引进中科院人才、技术和成果,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利用我市与郑州大学合作平台,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卫生、企业等领域的合作。对郑州大学来驻建立科研分支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等),按市政府与之签订的合作协议给予支持,所在县区要等额给予配套。其他大学和科研院所来驻开展科技合作,享受政策参照与郑州大学和中科院河南育成中心所签协议执行。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工程。2020年之前力争认定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家。

完善技术转移机制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机制。在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转移转化。

落实相关法律和政策,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

健全科技成果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对我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一等奖配套奖励50万元,二等奖配套奖励30万元,对以上奖项的主要参与完成人分别奖10万元、5万元。对我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一等奖、二等奖分别配套奖励5万元、3万元,对以上奖项主要完成人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对获得市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完善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一支富有创新、创造、创业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人才队伍。实施“百千万”(百名博士、千名高级职称、万名中级职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从“百千万”人才队伍中积极遴选市拔尖人才和可享受市政府津贴的科技创新人才。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发挥黄淮学院的科研优势,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等教育平台作用,大力实施职业教育。

对新评选出的天中科技创新英才(每年1名)、天中科技创新人才(每年5名)、天中科技创新青年(每年10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其中奖励给个人部分不得低于50%)。到2020年要建成一支超百人的科研领军人才队伍。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吸引政策和制度。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工程。重点引进国内外院士、博士、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来驻从事创新研发工作。面向国内外吸引一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的领军型科技创新人才来驻创新创业。

探索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机制 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功能

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设立驻马店市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和损失进行适当补偿。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持。加强政府引导,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新基金、天使基金、风投基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探索设立驻马店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和民间组织创办或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3年内争取建成一家科技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设立科技支行。2016年底前要建成1家、2020年底前要建成两家科技支行。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科技银行,除所在县区给予奖励外,市政府还要给予每个50万元的奖励。推动科技型、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挂牌上市。帮助企业创造条件上技术、上规模、上形象,促进其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及海外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

发挥政府推动创新职能 优化创新驱动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强化党政一把手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机制。将全社会研发投入纳入政府统计指标,将创新驱动发展成效纳入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研发投入、产出比)纳入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组织、科技、发展改革、工信、财政、人力保障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

建立科研设施仪器开放共享激励机制。支持开展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众创空间的发展。政府统筹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构建的众创空间,按其构建费用的3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贴,采用政府服务方式对众创空间提供的宽带网络、公共软件服务费用按50%的比例给予补贴。加快市科技馆建设和气象科普基地、地震科普基地建设,大力开展科普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市、县区财政要逐年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动力。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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