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旅游 旅游资讯

民航局:代理销售机票禁收旅客服务费

2016-02-29 08:35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记者23日获悉,为规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民航局下发《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

记者23日获悉,为规范销售代理企业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民航局下发《关于国内航空旅客运输销售代理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销售代理企业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

   《通知》要求,航空运输企业委托销售代理企业销售客票,要合理确定客运手续费基准定额,可适度浮动。销售代理企业不得向旅客额外加收客票价格以外的任何服务费,不得通过恶意篡改航空运输企业按规定公布的客票价格及适用条件、捆绑销售等违规手段,侵害消费者和航空运输企业权益。对销售代理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要引导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完善客运手续费的支付办法,维护各方正当权益,对销售代理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国内航空运输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销售机票加收服务费等违法行为,维护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和销售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北京晚报 )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