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新闻 市长热线

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亟须加强监管

2016-03-09 08:1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xmx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三里庄村民张某来电反映:近日,三里庄村委有以下村民使用烧碱加工经营羊头肉:1.前马庄村民马某、马某某分别在家中和简易房内加工生产羊

汝南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三里庄村民张某来电反映:近日,三里庄村委有以下村民使用烧碱加工经营羊头肉:1.前马庄村民马某、马某某分别在家中和简易房内加工生产羊头肉。2.前马庄村民马某、郭庄村民刘某二人在汝南县老开发区冷库院内分别进行加工生产。以上使用烧碱加工过的羊头肉销往全市各县区及乡镇,希望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汝南县政府反馈结果:群众举报两处羊头肉加工点:一是位于汝南县老开发区院内,为简易棚房,负责人马某,面积约200平方米,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加工羊头,地上堆放有500只羊头,7名员工正在拆解羊头(7人均无健康体检证明)。二是位于三门闸街道办事处三里庄村委前马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加工羊头,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不出健康体检证明,负责人为马某、马某某,两人也提供不出羊头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合法来源证明。经现场检查,一是以上两处加工羊头点未取得任何合法证明。二是以上两处加工点均未发现使用火碱,未发现储存有火碱。处理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将羊头予以扣押,并对加工点予以取缔,相关程序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点评:对涉嫌非法生产和涉嫌非法使用食品原料的个人或企业,各级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要严管重罚、严肃查处,依法对涉事个人和企业进行调查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黑窝点、黑作坊,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