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彩票头奖500万元封顶是否应取消?
摘要:中国彩票事业发展近30年,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发展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不少问题,甚至说我们的发展开始遇一定瓶颈。对行业发展,建议和观点很多,有建议及早出台《彩票法》
中国彩票事业发展近30年,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发展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不少问题,甚至说我们的发展开始遇一定瓶颈。对行业发展,建议和观点很多,有建议及早出台《彩票法》的,有希望成立“国家彩票局”的,也有希望全面市场化、企业化的等等。诸如此类观点或建议还有很多。但其中大部分观点与现行《彩票管理条例》是相违背的。
我们知道中国彩票目前只有一部法规,那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基于此,所有变革推进的前提是要依据现有的《彩票管理条例》,来做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中国彩票发展到现在,比主流销售的乐透彩票中的3D,双色球,排列三,大乐透等,虽然一直销量不错,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销量在明显的下滑,传统彩票的销售已经遇到了很大的瓶颈,或者说大众参与度在降低。还有中福在线有很多款游戏,但是其中一种游戏的份额居然占到了99%。这些说明什么问题?就是目前的游戏品种已经不能满足广大彩票购买者的需求,我们游戏品种的开发速度明显滞后于彩票业的增长速度。
说到彩票游戏品种开发,举一个例子来说,我们目前某种主流玩法是根据中国一种传统游戏开发而来。这种游戏在境外,比如澳门特区的市场份额是多少?大概在1%-3%,而在内地却占据了我们乐透玩法的主流。再去看看海外的彩票和博彩游戏的品种多大几十种。而且所有游戏品种的生存、延续均完全由市场规律去进行主导。新的游戏品种会不断更新和扩充进来。我们是否也应该依据中国本土化、娱乐化这方面来进行研究和创新,开发出中国自己的新的游戏品种?
从游戏产品的设计、创新来讲,前提应该是什么呢?个人认为应该是多人参与、小额投注,同时要注重产品的娱乐性、责任性。彩票游戏最重要的是大众参与,而不是靠这个游戏去赌,去发家致富。为此,我们需要更多借鉴、创新,开发出适合本土的游戏品种。
关于彩票倍投,我们以某彩票近期开奖情况为例。该游戏某期,普通投注头奖奖金是828万,追加投注头奖奖金1325万,奖池余26.65亿元。
奖池26.65亿,足够诱惑人吧?但如果你是一个普通彩票购买者,要拿走这26.65亿,你该怎么办呢?你需要最少把这注号码进行200倍的追加倍投,买中后才有可能把这个奖池奖金拿走。
中国规定头奖是500万封顶,所以很多人采用了单注倍投的方式。按照这个奖池,追加投注每注3元,乘以200倍,就是600元。如果非促销期间,按照追加投注方式来计算,我们需要一次投入1000块钱(3元×333倍)才有可能中26.65亿。
如果彩票购买者一次购买彩票的金额要达到600元,甚至1000元才能中得大奖,那跟全世界大部分国家只要花一注的钱(可能是1-2美元,或者几欧元)就能把奖池金额全部拿走的情况大不相同。美国强力球2美元一注,超级百万1美元一注,欧洲百万1.5英镑或者2欧元一注。美国和欧洲的彩票都是不封顶,也不需要倍投。理论上花2美元,如果独赢就可以把所有奖池金额拿走。
彩票是一种娱乐,是一种自愿行为的捐助,如果购买彩票需要按照奖池的大小是逐步提高倍投金额,那就是一种变相赌博,从这个角度来说,彩票倍投违背了彩票发行的初衷。
对于彩票奖金500万元封顶,这一规定是否该取消呢?在2010年,一本杂志刊载了刘五书博士的一篇文章,刘博士的一个观点就是头奖封顶应当提高为税后1500万。500万在30年前是一个天文数字,甚至可以让一个家族改变未来,但是现在扣去100万元的税之后还剩下400万,在北京买个车、买套普通房子钱就花完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重新考虑彩票封顶的设计是否合理。
个人认为,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还有通货膨胀因素、人民币汇率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彩票单注价格完全可以进行调整,或者在继续保留2元的基础上进行差异化调整。比如可以调到5元,甚至10元,相对应的头奖封顶的金额也可以调整到1500万或者5000万。甚至可以考虑部分彩种采取不封顶的政策,增加彩票的娱乐性和大众参与度。
中国彩票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正因为如此,很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当然我们现在有《彩票管理条例》,我们希望未来能有《彩票法》出台。而从彩票机构的角度来看,未来能做的事情也很多,包括游戏品种的设计开发等等。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彩票发行监管、发行销售、彩票参与者的权益保护上做好规划与设计,实现了彩票公益使命与社会责任的必要结合与微妙平衡。(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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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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