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历史 遗迹

汝南发现明代“三部”尚书李宗延墓碑

2016-07-06 07:0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ldm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记者 刘仁忠 通讯员 孔 涛 近日,汝南县民政局地名办工作人员和县文史专家一起,在三桥镇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时,发现该镇霍埠口村一村民家中收藏有两块明代石碑。

记者 刘仁忠 通讯员

       近日,汝南县民政局地名办工作人员和县文史专家一起,在三桥镇进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时,发现该镇霍埠口村一村民家中收藏有两块明代石碑。据鉴定,这两块石碑是明代大臣、“三部”尚书李宗延的墓志铭碑,距今已有400多年。

       据收藏墓碑的李姓村民说,这两块墓碑是他前年犁地时挖出的。第一块墓碑是盖碑,上面碑文依稀可见,篆书雕刻,字体精美,字迹较大,共43个字。据县文史专家辨认,碑文内容是:“明资德大夫正治上卿太子太保吏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谥庄靖嵩毓李公暨配赠夫人张氏合葬墓志铭。”第二块墓碑是正碑,楷书雕刻,字体秀丽,主要记载明代大臣李宗延的一生功名事迹。由于碑文文字较多,字迹较小,识别不清。该县文史专家介绍,如果经过处理,这些碑文是能够识别清楚的。

       据当地老人讲,李宗延墓地曾建有牌坊、碑楼,供奉有石狮子、石马、石羊、石桌等,墓碑高大,有多块石碑组成,上刻有墓志铭。解放前,墓碑遗址遗物尚存,解放后被人扒掉,墓碑石板有的埋在地下,有的被人盗走,现在遗址已夷为平地。

       汝南县文史专家认为,李宗延墓志铭石碑的发现,对研究明代汝南的人文历史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李宗延(1563~1627年),字景哲,号嵩毓,今三桥镇霍埠口李楼人。自幼出生贫寒,天资颖悟,学习刻苦,为文辞语警拔。童年时,已很有名气,府县为文记事,常让他执笔。明万历十年(1582年),应壬午科乡试,高中第二名举人(即亚元)。万历十四年(1586年),公车赴京,得中进士,授湖广黔阳(今属湖南)知县。父亲李武去世,依例丁忧辞官,三年孝丧服满后先后任山东长清、陕西咸阳(今西安市)知县。升浙江道监察御史,不久任左都御史。当时,皇长子朱常洛已10多岁,按惯例早该册立为太子,但由于其生母王恭妃失宠而受薄遇,立太子的事迟迟未决。万历皇帝宠爱善于媚上的郑贵妃,众朝臣怀疑他欲立郑贵妃所生的三皇子为太子,于是人言啧啧,遂起“争国本”之议。李宗延联合在朝中做官的汝南人李本固、费必兴等上疏谏言:“废长立幼,非太祖法”。言辞过切,万历皇帝震怒,李宗延等几乎遭杀身之祸,多亏众臣全力相救,才得获免,被廷杖后削职归里。罢官后,李宗延居家潜心经史之学,奋力笔耕,编著《十三字经字诂》20卷,《九经正文》10卷,《转注补音》12卷,《汝阳志》4卷,并将所作赋、表、奏疏、纪文、信札等整理编辑结为《相栩轩文集》10卷。泰昌元年(1620年),光宗朱常洛即位,下诏起复因“争国本”遭贬斥的旧臣,李宗延起为太仆少卿。天启元年(1621年),擢升都察院都御史,身居谏职,忠直无忌仍如当年,疏谏多被采纳,升户部尚书。同时赠封其祖父李资、父亲李武同为资德大夫、正治上卿、户部尚书职衔,荫其子李允豫为官生。天启六年(1626年),后金首领努尔哈赤围攻宁远城(今辽宁兴城),边境告急,熹宗皇帝朱由校又擢选他为兵部尚书,继而改任吏部尚书。后年老辞官归里,熹宗御书“秉铨清正”赐作褒奖。下诏沿途各驿站提供夫马粮食,护送回籍。天启七年(1627年)病故。噩耗报入朝廷,熹宗派遣行人张三谟携圣谕到他家吊祭,追赠太子太保,赐茔地祭田,谥号“庄靖”,荫四子李允潢为中书。邑人崇敬他的气节德风,三代均入祀乡贤祠,并建“三世尚书”牌坊,旌表其功名。

       长子李允华(1582~1641年),字韬玉,举进士,官至礼部仪制司员外郎,督学山东,未莅任而卒,著有《檀栾堂诗集》等数十卷。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