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通告
摘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对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交
专用车道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加强对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市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驻政办〔2015〕133号),即日起对在市中心城区违规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和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道设置路段:乐山大道(乐山大道慎阳路口至乐山大道练江大道路口)、开源大道(开源大道铜山大道路口至开源大道十三香路路口)、文明大道(文明大道解放大道路口至文明大道雪松大道路口)、置地大道(置地大道铜山大道路口至置地大道十三香路路口)。
二、限行时间:每日(按24时制)7:30~8:30、11:30~12:30、17:30~19:00。
三、曝光及处罚:即日起在限行时间内进入公交专用道路段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每周在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曝光。3周后,仍违规进入公交专用道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