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旅游 旅游资讯

长白山 秋风吹来遍地蘑

2016-09-26 10:2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秋天的长白山依然生机盎然。 刘跃彩摄

  秋天的长白山依然生机盎然。
刘跃彩摄

  立秋前后,山林里蘑菇随处可见。
王德军摄

  齐永良是捡蘑菇的快手。
彭志超摄

  山上采的蘑菇,一下山就有人收购。
本报记者 孟海鹰摄


处暑白露连着立秋秋分,天气日渐变凉,田野、树梢微微泛黄变红。这正是长白山区最热闹的采蘑菇时节,山里的男女老幼携筐背篓齐上阵,自由自在地融入山林,惬意地分享大自然的馈赠。  “跑山喽……”9月24日上午,在院里将前一天采的蘑菇等山货平整晾好,穿上毛衣毛裤、外套水靴,扛上大背篓,吉林靖宇县保安村67岁的齐永良老汉高喊一声,喜滋滋地上山采蘑菇。

  林里的蘑菇到处都是,快手一上午能采上几十斤

  王大山、大北山、弯弯山……齐大爷跑遍附近山头,乐在其中。

  林里的蘑菇到处都是,快手一上午就能采上一大背篓几十斤。可只要运气好,慢手也能中头彩,如果碰到一个大蘑菇圈,很快就能捡小半筐。有时还能见到蘑菇中的珍品。齐大爷说,他前天上山就采到了一个小碗大的猴头菇:瓦白瓦白,毛茸茸,可好看呢。

  “这棵树长一个猴头菇,对面树保准还有一个。采蘑菇运气重要,经验知识和勤劳更重要。”当地有“山中菌王”之称的农民专家吴长发说,这儿有几十种可食用的蘑菇。

  村民们说,现在林子生态好,采蘑菇时,兴许抬头就会看到一只漂亮的大狍子,它慢慢地走过去,人狍相安。至于马鹿、野鸡、野猪、小松鼠,都是山林里的主人,常会与它们不期而遇,共享这森林家园的快乐与美好。

  一排排挂在墙上的金色蘑菇,映现农家温馨生活

  立秋前后,长白山榛蘑最多。榛蘑的伞盖圆润,微微泛黄。

  “一上午,采了70来斤大榛蘑。我呀,年纪不大,还不到80岁呢!哈哈哈……”辛延同头发眉毛花白,背着一大篓鲜亮的榛蘑,携着身后一地的秋日阳光与山色斑斓。24日下午2时,这位来自靖宇县山材村的老汉步伐矫健地走到县里将军街“路边蘑菇市场”。其他村民在辛老汉身后托一把,协助他放下背篓,加入卖蘑菇大军。

  辛老汉的蘑菇不到5分钟即卖完。这条街是应季自发形成的山货市场,农民清晨上山采蘑菇,下午就能变现。如果采得多,还有当地企业收购。据介绍,采蘑菇的村民平均每天都能挣上300元左右。

  除了卖蘑变现,长白山的居民们家家都会晒上一些,留待日后自己食用。金黄的蘑菇穿成长长的“辫子”,一排排挂在墙上,与红红的辣椒串、金灿灿的玉米串相映成趣,织成农家生活最平实温暖的生活气息。生活好了,许多人家还有冰柜,冻上一些,又是另外一种滋味。

  “蘑菇和木耳这些食用菌类也开始进行人工栽培,科学有序保护性开发。”靖宇县特产研究所技术员高玉朋说,树木需要修剪才能成材,剪下的大量枝桠是林业废弃物。现在变废为宝,用其加工成锯末子,作为培养基,发展食用菌。

  “油锯一响黄金万两”是短视,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

  “现在生态好了山也富了,只要你勤快就能过上好日子。”齐大爷从前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现在成了脱贫典型。

  20年前,滥砍滥伐,林子可穷了,蘑菇很少,动物几乎见不到。齐大爷是土生土长的长白山区人,对山里的一草一木有深深感情:靠山吃山,没了林子,吃啥?砍林子是玩“绝户”的。

  “油锯一响,黄金万两”是短视,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近些年,禁砍停伐深入人心,靖宇县大力发展生态工程建设,十年间累计实施林地清收还林6.3万亩,封山育林13.5万亩。以东北虎豹回归为代表,如今长白山林区生态大为改善,全省建有各类自然保护区44处。

  平缓的山坡上,空气清新,平铺着几万袋木耳。“这些都是有机木耳,浇的都是山泉水。”靖宇县濛江乡后双山子村村民吴长发指着身后的木耳说,爱护环境才是可持续发展。

  据吉林省林业部门相关领导介绍,去年4月1日起,吉林省天保工程区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今年地方国有林场也将停伐,截至2015年末,天保工程区累计完成森林培育面积1868万亩,实现了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的双增长。

本报记者  孟海鹰

 

                                                                                                  (责编:刘佳、连品洁)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人民网-人民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