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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公考计划招录2.7万人 15日起报名

2016-10-13 16:31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x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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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郝孟佳 林露)记者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本

人民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郝孟佳 林露)记者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17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本次招录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计划招录2.7万余人,招录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

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定于2016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2017年1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3月底前完成面试工作,4月底前完成体检考察。

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职位需2年基层经历 地市级以下招录应届毕业生

省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全部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以下职位以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职位,到基层建功立业。

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市(地)级以下职位,原则上安排15%左右的计划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重点招录大学生村官。

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县(区)级以下职位报考门槛

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同时,采取允许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拿出一定数量的县(区)级以下职位面向所在市、县户籍或在当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招考,落实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等措施,稳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

省级以上和市(地)以下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分别命题

继续对省级以上和市(地)级以下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

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8个非通用语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实行“2+X”考试模式,即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以满足招录机关实际用人需要。

指导部分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系统结合本行业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进一步提高试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严格考察录用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招录机关将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诚实守信、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严把选人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能力关。

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

《刑法修正案(九)》已将包括公务员录用考试在内的国家考试作弊行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央网信办、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严厉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的各类涉考犯罪行为。

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人员,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安全保密教育,强化考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查追究机制。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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