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燃煤散烧管控工作
摘要: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丹 黄弗)据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已正式启动。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通过全面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赵丹 黄弗)据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我市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已正式启动。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通过全面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建立全市散煤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体系和质量管控体系,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减少燃煤散烧污染,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分四个重点领域,分别是:城市家用散煤,即城市建成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机关企事业单位炊事散煤,即全市机关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用煤;农村生活散煤,即农村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家中采暖、炊事用煤;农业生产散煤,即农村地区农作物大棚及养殖用煤。
根据全省燃煤散烧管控办统一部署,
为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完成省、市燃煤散烧管控攻坚行动任务,市散烧办将与各县、区政府及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并依据《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驻马店市加强燃煤散烧管控行动方案》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组织对各地燃煤散烧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良好的县、区政府及管委会和市散烧办成员单位,将以市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并在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未完成无证散煤销售点、高污染禁燃区范围内散煤销售点取缔任务和高污染禁烧区范围内的燃煤设施拆除任务,集中供热、供气管网建设、“煤改气”、“煤改电”、洁净型煤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当地政府及责任单位环保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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