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食药监局严罚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超市
摘要: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罚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超市 本报讯 (通讯员 吉鹤立)近日,西平县广宇购物乐园师灵店向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纳了5000元罚款。这是
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罚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超市
本报讯 (通讯员 吉鹤立)近日,西平县广宇购物乐园师灵店向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纳了5000元罚款。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开出并落实到位的首张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罚单。
日前,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西平县广宇购物乐园师灵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5袋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豫辉煌”麻辣茶点,执法人员当场将上述食品予以扣押。在认真调查后,西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没收该超市经营的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豫辉煌”麻辣茶点5袋,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据悉,消费者如果发现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可拔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