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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速驶入“快车道”

2016-11-17 08:1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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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借助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成立的东风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速驶入“快车道”驿城区上蔡正阳平舆汝南等列为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县区本报讯 (记者 滑清泉)应

借助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成立的东风

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加速驶入“快车道”

驿城区上蔡正阳平舆汝南等列为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县区

本报讯 (记者 滑清泉)应当取得C3及以上驾驶证,方可驾驶低速电动车;出台技术标准,严格落实硬性指标,从根本上保证低速电动车质量……近日,记者从市工信委了解到,日前,驻马店与开封、洛阳、新乡、焦作、许昌、商丘、信阳、濮阳、济源10个省辖市共同成立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并签订了合作协议。借助全省电动车合作示范区的东风,我市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迅速出台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驶入“快车道”。

“加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好处多多,示范区将对规模、研发实力、生产纲领、实施设备、制造工艺、售后服务等进行规范。

近年来,低速电动车因其节能环保、经济实惠、方便快捷而受到人们的青睐,市场需求旺盛。那么,加入全省电动车合作示范区有哪些好处?按照10个省辖市达成的共识,在上述10市区域内,符合标准的低速电动车可实现市场互认、产品互认、无障碍销售运行。为此,省质检局、省汽车协会制定出台了《河南省低速电动车技术标准》和《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生产规范条件(试行)》。

同时,还要建立河南省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严格落实硬性指标,把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选出来,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按照要求,10个市还将设置培训机构,科学施训,确保每个低速电动车消费者具备应有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基本驾驶技能,确保交通安全。

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统计表明,至目前,我市低速电动车的两家企业中。河南银泰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低速电动车13270辆,实现销售收入6.5亿元;河南金龙沃诚电动汽车累计生产低速电动车5800辆,实现销售收入2.03亿元。2016年,驿城区电动汽车产业园将形成新能源汽车产能1万辆以上;到2020年,形成省内重要的纯电动乘用车制造基地。

我市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出台了《驻马店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抓住国家、省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借助全省低速电动车合作示范区建设的东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技术创新,吸引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入驻,逐步形成全产业链体系,构建“整车+配套”的产业发展格局,打造集电动汽车组装和关键零部件生产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2020年前全市景区普及新能源汽车

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以纯电驱动为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突出重点区域及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引进优势企业来我市建厂、合作,积极推进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形成一批整车制造和配套产业知名品牌。

2016~2020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分别不低于1000辆(标准车,下同)、1230辆、1570辆、2130辆、2800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市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1.5%2%3%4%5%

我市将驿城区、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等列为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县区,其中2016年驿城区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300辆,上蔡县、正阳县、平舆县、汝南县各不低于100辆,其他县区不低于50辆。2017~2020年以上重点县区按2016年推广数量为基数递增。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力度。2016~2020年全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要分别达60%70%80%90%100%

积极推动旅游景区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旅游景区2016年新增及更换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50%2020年前全市景区普及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大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力度。2016~2020年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推动企业和私人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补贴,并通过不限购、不限行、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采取市场化方式,推进企业日常办公车辆、通勤班车和私家车等应用新能源汽车。

2020年实现市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

电动汽车离不开充换电设施,那么未来充电设施建设有哪些目标?《实施意见》要求,2016年全市计划建成城市充电站9座,移动充电站(车)2座,公共充电桩120个。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1万辆左右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应配建不低于停车位10%的充电桩。

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建设用户居住地充电设施是这样建设的: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也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5%

对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对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要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实现高效互补。

同时,建设城市公共充电设施,从城市中心向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逐步推进,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网络。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快速通道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到2020年,实现市内城际快充网络全覆盖,满足新能源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鼓励个人将拥有的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

同时,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在创新充电服务商业模式方面,鼓励探索大型充换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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