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欧尼亚”网吧楼梯占用道路
摘要: “艾欧尼亚”网吧楼梯占用道路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楼梯搭到了人行道上,这算不算占道经营啊?”1月3日,居住在市白桥路的市民张先生向本
“艾欧尼亚”网吧楼梯占用道路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楼梯搭到了人行道上,这算不算占道经营啊?”
当日上午9时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楼梯大约
“楼梯是你们安装的吗?”记者询问该网吧一名工作人员。“该楼梯是网吧搭建的。”这名工作人员说,建这个铁楼梯是为了上二楼方便,2016年10月建的。“你们建楼梯有手续吗?”记者问。“有没有手续我不知道,把楼梯搭在人行道上是否合适我也不太清楚,你给网吧老板打电话吧!”这名工作人员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该网吧老板李宝宽。他说:“楼梯建在背街小巷内,主要是为了消防疏散用。附近老百姓真是多事!”
“之前综合执法局已把该建筑认定为私搭乱建,并依法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你怎么没有拆除?”记者问。
“下通知时,这里正在搞背街小巷改造,我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建了起来,后来也就没有人过问了。”李宝宽说。
记者随后将此情况反映给驿城区综合执法局。一执法人员说,铁楼梯是“艾欧尼亚”网吧偷建的,没有任何手续。他们曾经下发过责令整改通知书,让其自行拆除,可对方一直不配合。该执法人员表示,他将把情况向上级汇报。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