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春雷行动”治“老赖”
摘要: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元宵节期间,,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出重拳,分成三组分赴玉皇庙、庙湾、双庙、高杨店、万冢、杨埠等地,对一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
本报讯 (记者 胡旭渝)元宵节期间,,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出重拳,分成三组分赴玉皇庙、庙湾、双庙、高杨店、万冢、杨埠等地,对一批“老赖”采取强制措施。
此次行动成功控制被执行人10人,其中7人履行了义务,履行金额20.3万元,其余3人将在拘留所度过元宵节。
正月初八“春雷行动”中拘留的一名“老赖”代某,在法院执行员的说服教育下履行了32万元执行款。
李某是被执行人蔡某的公公,因蔡某不愿意还钱,在执行人员将蔡某带上警车的过程中,李某辱骂执行人员,并揪住执行人员的衣领企图阻止,被一同带回法院。经过说服教育,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义务并缴纳了罚款。
吴某因车祸变成了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法院生效判决书中负有赔偿义务的三个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规避执行义务,法院多次上门执行未果。此次活动中,执行人员分别来到三人家中,请三名被执行人的父母通知自己的孩子回来自觉履行义务,如果10日内再不履行判决义务,法院将把该案立为拒执犯罪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老赖”是和谐社会的一种“顽疾”,为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平舆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向拒不履行法律裁定义务被执行人“亮剑”。针对长期与法院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经多次劝解、警告仍不予配合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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