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展纪实
摘要:忠诚绽放和谐花 励志奋进谱华章——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展纪实张清君 赖艳阳 王 军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陪同省、市人大代表深入汝南县企业调研。创新是发
忠诚绽放和谐花 励志奋进谱华章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展纪实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陪同省、市人大代表深入汝南县企业调研。
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2012年以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创”字上求突破,在“争”字上求进取,立足检察工作,着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使检察工作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开路先锋。
在2013年省人民检察院业务考评中,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成功摘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名的好成绩。
在2013年度全市政法机关执法考评中,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取得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名、第二名的优异成绩;2014年,被评为“全市执法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2015年,被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2016年,该院被市政府、河南省政府命名为“园林单位”,被省爱委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该院先后有80余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先后有31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其中,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理、黄玺二位同志被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万红臣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检察官邓华平、王琳分别被评为驻马店市“十大优秀青年”、“人民满意十佳检察官”、“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
使命心上记,责任肩上扛。从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先进基层院,到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再到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最后又成功创建省级文明检察单位,五年弹指一挥间,荣誉、鲜花和掌声一起涌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清廉公正、务实创新、稳中求进、争创一流”理念引领下,该院全体干警精诚团结、忠诚履职,准确把握和遵循司法规律,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以勇往直前的工作干劲推动全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为当地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位
“全县工作大局就好比一盘棋,作为基层检察院,我们必须自觉地把工作放在这盘棋中去谋划和推进。”采访中,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说。田冬松介绍,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文件和措施,加大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大局的工作力度,引发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市人民检察院和汝南县委主要领导、县委政法委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工作有了目标和方向,工作起来得心应手。5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在依法办案的基础上,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搞好服务保障工作,突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实现了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的和谐发展。与此同时,为着力服务和保障民生,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及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与配合,先后开展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作“毒豆芽”、销售“病死猪肉”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015年,该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百城禁毒会战”,共受理涉毒案件89人,依法批捕81人,提起公诉68人,较好地维护了汝南县域良好社会秩序。
5年中,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不辱使命,持之以恒地坚持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做到结合职能抓维权、延伸帮教抓预防,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该院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注重完善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检察工作的社会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其经验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推广。在全省平安建设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调查中,2013年、2014年、2015年度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位居全省163个基层检察院第八位、第十一位,连续三年保持全市检察机关第一位。辛勤的努力,终将换来累累硕果。
成功息诉十五年积案:“四理法”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5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1256人,依法批准逮捕1073人,提起公诉2340人,移送市人民检察院21人,提起公诉案件均为有罪判决,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审查批捕工作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对重大、复杂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公诉部门针对复杂、疑难案件做好“庭前会议”和“引导取证”工作,建立自侦案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自诉分流机制,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该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重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决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推进非羁押诉讼制度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经验和做法全省、全市检察系统得到推广。立足司法办案,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送法“四进”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先后多次在学校、机关、农村、社区、企业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以执法办案为依托,高度重视和认真研判因案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上访长达15年信访积案,案件经过多个部门久拖未果,没有处理,双方当事人长期对峙,案件处理异常复杂和艰难。该院新一届党组迎难而上,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制定了“认真受理,明确办案责任;包案办理,加快办案进程;沟通说理,坚持依法公正;现场处理,确保息诉罢访”四项措施,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成功息诉了该案。此案成功办理,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其经验和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及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广。近年来,在全市涉检信访案件数量和比例中,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都是最低的,检察执法社会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逐年得到有力提升。
坚持有案必查: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00余万元
该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原则,持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选择重点领域,突出查办大要案、窝串案。该院反贪部门从一封举报汝南县部分家电经销商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举报信入手,先后立案查处了该领域5件14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的窝串案,其中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先后查办和配合办理了省、市一批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
与此同时,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延伸职能,突出办案社会效果。在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发现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该院渎检部门在做好查案工作的同时,结合办案提出整治汝南县成品油市场的检察建议,引起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配合工商、质检、安监等部门在全县掀起成品油市场整治,先后关闭了41家黑加油站,受到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其做法分别被市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推广。
强化预防,做到标本兼治。牢固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有关局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展示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惩防并举的新成效。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查询和推行建筑市场廉洁准入制,从制度上有效地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2012年以来,该院共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208次,审查投标公司4771次、公司法人及注册建筑师9206人次,为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犯罪,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工作大数据。2012年以来,汝南全县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86件12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00余万元。其中,2015年该院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8件30人,大案率100%,同比上升1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
强化诉讼监督:各项办案数据均居全市前列
汝南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2012年以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人,已获有罪判决14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2人;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并追捕犯罪嫌疑人48人,其中一人被判处死缓;追诉77人,其中追诉的被告人刘某抢劫一案,经审查依法追加起诉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两项漏诉罪名、20余起漏诉犯罪事实,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切实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起抗诉4件5人,均被市人民检察院采纳,法院直接改判2件3人。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80余人次。坚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民行监督格局,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监督水平。依法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9件,提请抗诉21件,获再审改判6件,各项办案数据均居全市前列。
特别是去年以来,该院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案源渠道,加强同民行检察工作联络员的联系,构建起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乡镇司法所为平台,民行检察联络员为纽带的“三位一体”民行检察申诉网络,畅通了案件申诉渠道;强化宣传效果,多渠道、全方位获取案源线索,为民行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强化案件质量,提高提抗案件和建议提请案件采纳率。在办理抗诉案件过程中,该院严格把握抗诉条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重数量更重质量,严审细查,使案件认定准确,进一步提高抗诉书的说理性,从而提高了建议提请案件的采纳率,在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二审案件均被采纳。
打造检察“铁军”:提高公正司法能力
加强院领导班子建设,铸造“堡垒式”领导班子。该院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系列讲话,学习党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充分发挥院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在班子成员中坚持互相交心、谈心,强化凝聚力、决策力等领导能力,打造一支精诚团结、求真务实的领导班子,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工作实践中,院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分管领导办案主动靠前,对急难险重的工作有一种敢做善成的决心和信心,带动全院整体工作协调发展。
着力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努力打造检察“铁军”。几年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业务培训常抓不懈,不断加大学历和专业化教育力度,目前有4名干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有3名干警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主诉检察官资格。该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建立了业务研讨机制,聘请人大法学院副教授李奋飞为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兼职副检察长,多次来院为干警授课;与中国政法大学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建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检察长田冬松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为兼职教授。该院建立了干警工作业绩百分量化考核制度,连续组织开展本院四届“十大标兵”评选活动,干警业务素质持续提升。2015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精神,打造多元化复合型人才队伍,该院制定出台了《干警主辅岗锻炼制度》,让综合部门具有法律职务的干警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到办案任务较重的检察业务岗位进行跨岗锻炼,进一步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有效缓解业务部门案多人少的矛盾,全面提升各项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其经验做法被市人民检察推广。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根据全院党建工作实际,经县委协调,把院机关总支部升格为机关党委,2015年选举产生了首届机关委员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该院采取上党课、专题学习研讨、开展演讲比赛、对照查摆问题等形式,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工作作风、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立查立改,注重实效。进一步修订完善院机关各项管理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对检察干警和业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加强廉洁从检建设,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培养良好职业操守,严明纪律观念,廉洁从检。对违法违纪问题做到抓早抓小,以“零容忍”的态度,露头就查,防微杜渐,坚守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部门,细化责任,以上率下,逐级落实责任。2012年来,汝南县检察院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各办案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评查案件,查出问题案件60余件,并针对这些问题逐项剖析问题根源,制订详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着重制度完善和建设,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
强化创先争优意识。该先后组织开展了“为党旗增辉、为检徽添彩”、“倾情检察 放飞梦想”、“三严三实”演讲比赛和“你在为谁工作”读书交流、“道德讲堂”、经典诵读等活动。对在活动中干警撰写、发表的理论文章、心得体会,先后结集出版了《汝检清韵》第一卷至第三卷,受到上级领导高度肯定。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必须理清思路,拉高标杆;必须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必须严管厚爱,加强队伍建设!”谈起5年来的切身体会和收获,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连续用“五个必须”表达心中所思所想。
田冬松表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不仅对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对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忠诚绽放和谐花,励志奋进谱华章。站在新的起点上,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切实找准检察机关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认真研究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研究如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田冬松慰问困难群众。
青年志愿者走进敬老院赠送慰问物品。
田冬松带领检察干警在竹沟革命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
田冬松给全体干警上党课。
省、市人大代表在汝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干警们进行座谈。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