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摘要:执行法官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魏东雨)2017年3月22日,申请执行人付某向确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张宇瀚送上“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锦旗,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魏东雨)
付某于2015年借给苗某6万元,并约定利息1万余元,到约定期限后,苗某并未如约偿还本金与利息,付某遂诉至确山县人民法院,确山法院判令苗某偿还付某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苗某依旧未偿还本金及利息,付某遂向确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着手查询苗某名下存款、房产等相关信息,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调查,苗某借钱用于做生意,后亏本无钱偿还,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正在上学,生活困难。经传唤,苗某来到确山法院,经张法官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告知其利害关系,苗某当场履行一万余元,并与付某达成和解协议,愿每月偿还一部分,定于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