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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普法责任制值得期待

2017-05-23 07:43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z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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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胡殿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

□ 胡殿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提出要求。根据《意见》,国家机关须充分利用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制定过程,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并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

《意见》指出,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充分利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其实,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工作报告中就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这次《意见》的出台,是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回应和具体化。《意见》对落实普法责任制基本原则、普法内容、普法方式都有翔实的规定,可操作性强。权威人士在解读《意见》时,发现有三个亮点,一是以案释法制度规定。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二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通过法律解读和宣讲,进行普法。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三是要求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意见》把国家工作人员的普法、学法也摆在了重要位置。《意见》要求,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通过学习该《意见》内容,笔者觉得该《意见》内容明确,信息量也很大。普法贯穿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去年,我国开始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规划对普法责任制予以了明确。现在,这份《意见》的出台,是对“七五”普法规划的具体实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法律法规的专业性越来越强,社会大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难度也在增大。同时,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一步步提升,需求不断提高。《意见》提出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对于多渠道、创新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使更多的群众知法、懂法具有长远意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要我们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一点一滴抓出成果,就一定能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变成现实。由此可见,《意见》应时而出,值得全社会期待。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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