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法院执行一起财产纠纷案
摘要: 汝南县法院执行一起财产纠纷案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 通讯员 李翔)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代某某与周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两人均为汝南县梁祝镇人。2015
汝南县法院执行一起财产纠纷案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 通讯员 李翔)日前,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代某某与周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两人均为汝南县梁祝镇人。2015年6月21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周某某收到代某某压笺彩礼26000,过大礼66000,上下车钱11000,以及典礼前购买的手饰共计价值7347元。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周某某偿还代某某彩礼钱55173.5元。
2016年9月26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员张晨辉向被执行人周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后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到期后,周某某不按和解协议履行,汝南县人民法院决定把被执行人周某某上传到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7年7月12日,被执行人周某某找到张晨辉,愿意把该案全部履行,张晨辉问起缘由,周某某说:“我申请港澳通行证,公安不给我办。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说法院限制你出入境了,对此事我感受很深,我来找你为了把该案尽快履行,尽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上撤下来”。于是,该案全部履行。执行员张晨辉说:这个案件的执结来源于港澳通行证下的醒悟。
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上半年共结类似的执行案件69件,这些案件的执结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赞扬和辖区群众的认可,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工作也逐步达到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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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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