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脱贫攻坚
摘要: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杨军胜)今年4月以来,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确山县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杨军胜)今年4月以来,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确山县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以创新机制为抓手,以切实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在全县形成加快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热潮。
定期进行“回头看”。为保证精准脱贫工作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确山县实行定期“回头看”制度,组织人员不间断进行全面核查:一是看精准识别建档立卡情况。由各镇(街道办)负责,对所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村逐户逐人核准贫困对象、摸清真实底数。二是看贫困村和贫困户退出情况。对2016年退出的贫困村、贫困户,按照“四个不退出”要求,对退出的贫困人员进行再核实。三是看项目实施情况和整合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加大督促检查和惩罚力度,下发限期完工告知书,督促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对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项目施工单位列入全县招投标黑名单。四是看政策落实情况。重点看扶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贫困群众是否真正受益。至目前,共发现精准识别率不高、建档立卡不规范、贫困退出不严格、产业扶贫不扎实、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已分别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
对症完善机制。为最大限度防止查摆出的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该县按照“六个一”、“三个零”的标准,以完善机制为切入点,针对性解决问题、分类建档。贫困户致贫原因、脱贫计划、配套帮扶措施以及2016年的脱贫收入情况,每一项都在档案表格上清晰显示,贫困户帮扶信息通过表格一目了然。各镇(街道办)和帮扶队员入户走访做到三个“必到”:现有建档贫困户家庭必到,2014年、2015年退出的贫困户必到,年人均纯收入虽然在脱贫线以上但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户必到,再次核实到底符合不符合退出标准,是否返贫。对漏登、返贫的对象抓紧纳入,对已脱贫的、错录的、假贫困的对象要按程序退出。在全面核实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对扶贫档案实现统一格式、统一内容,一户一档、一组一盒、一村一柜,切实解决信息登记不准确、档案管理缺失等问题。由于实行两档化管理和三类人员分类建档立卡,强化了数据比对和信息互联共享,极大方便了县、乡分类管理,动态掌握情况,正确及时采取帮扶巩固措施。
为提升帮扶效果、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该县把中央、省、市、县出台的5个办法、5个专项方案,本县出台的15条精准扶贫措施,以及各项补助政策的申报程序、补助标准编制成册,发放到全县各级干部及贫困户手中,人手一份,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至目前,已印制明白卡15000张。全县统一标准,为每户贫困户发放一个爱心帮扶袋,方便贫困户把低保卡、社保卡、农合卡、中粮补贴卡、扶贫手册等卡本统一存放。为解决部分残障和年老体弱贫困群体交流困难等问题,在每个贫困户至少培养一个明白人,作为政策享受、问题反映、问卷调查等工作的联络人,为全县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宣传落实增添了助力。
该县实行县委常委带头,全县驻村帮扶队员对所包贫困户做到一周一走访、一周一撰写帮扶日志、一周交一份“作业”,深入了解贫困户困难,帮助解决贫困户生活、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建立帮扶台账,切实提高帮扶效果。每户至少发展一个增收项目。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户至少发展1个增收项目。每村至少打造一个脱贫产业。重点发展特色种植、畜牧养殖、优质粮食、设施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加工、劳务经济、电商流通八大脱贫产业。每个贫困户至少落实一项惠民政策。帮助结对贫困户落实好产业扶持、子女入学、基本医疗、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社会保障等政策。
确山县对今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按照摘帽的7个标准,本着缺啥补啥的原则,由相关部门统一规划设计,建立项目库,安排项目资金。在项目审批、评审、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全过程压缩环节、提高效率。对50万元限额以下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对50万元~150万元的小型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依规采取邀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所有列支的财政扶贫资金,建立违规使用“负面清单”,加大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力度,给资金上好“保险锁”,杜绝“关系扶贫”“人情扶贫”,真正把扶贫资金用到关键处、用在刀刃上。
明确各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镇(街道办事处)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村建立脱贫攻坚责任组,由包村领导任组长,对贫困人口负包干责任。对完不成当年脱贫任务的镇(街道办事处)给予一票否决,对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正职给予降职处理。县直业务主管部门承担本部门行业扶贫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联系贫困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委组织部承担县直单位派驻第一书记的监督管理责任,每季度对县直单位派驻的第一书记进行督查考核及排序,对排名靠后的驻村第一书记予以召回,并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组成13个专项督查小组,专门从事脱贫攻坚督查。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督查巡查不负责任,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应督促整改没有整改,对督查组长给予党政纪处分。自5月初实施责任追究以来,已经约谈3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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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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