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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三中心”建设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7-07-19 09:0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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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上半年调解案件45起2017年上半年,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涉保险纠纷案件45件,涉案标的217.342万元,结案标的

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上半年调解案件45

2017年上半年,驿城区人民法院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涉保险纠纷案件45件,涉案标的217.342万元,结案标的163.029万元。在预防和化解保险消费纠纷、有效维护保险消费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作用。

据了解,保险纠纷具有数量多、标的额不大、专业性强、较为烦琐、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等特点。保险纠纷诉讼增多,不仅造成当事人诉累,消耗了大量诉讼资源,也影响了保险业整体形象,制约了保险业健康发展。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的建立,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保险业有序健康发展。我市成立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就是为加快健全保险合同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处理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创建和谐社会出力。

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的惠民调解机构。涉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工作的开展有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公正。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要坚持依法、公正进行,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程序,不得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坚持调解自愿。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不得强制调解,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三是坚持高效便民。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应注重工作效率,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尽可能方便当事人。(高守俊 辑)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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