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泌阳县

我市首例食品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兑现

2017-11-15 07:2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zwj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侯伟峰)日前,因举报一网店经营无任何标签的食品,平顶山市市民赵某领到了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1000元奖金。这是今年8月9日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

 本报讯 (记者 侯伟峰)日前,因举报一网店经营无任何标签的食品,平顶山市市民赵某领到了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1000元奖金。这是今年8月9日新修订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我市首次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的奖励。

8月下旬,平顶山市市民赵某拨打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举报泌阳县一网店经营无任何标签的食品。接到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交的举报线索后,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立即到该网店实际经营地进行核实。经现场检查,发现该网店销售的芝麻油瓶身仅标示品名,但无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其他内容。随后,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网店依法立案调查,并于9月中旬办结。

按照规定,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赵某反馈了举报办理结果,并根据赵某的个人意愿启动奖励程序。依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向赵某发放了1000元奖金。

为确保食品安全战略全面实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泌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群众发现食品药品违法线索,可以拨打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将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兑现举报奖励,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不低于200元。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