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投资理财 证券

4大指数样本股将调整 6个股被多只指数收纳

2017-11-28 09:0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在今年A股仅三成个股录得升幅的背景下,部分指数却硬生生走出一波“牛市”行情。Wind数据显示,中证100、上证50、深证100、沪深300、上证180位居年内指数涨幅排

 在今年A股仅三成个股录得升幅的背景下,部分指数却硬生生走出一波“牛市”行情。Wind数据显示,中证100、上证50、深证100、沪深300、上证180位居年内指数涨幅排行榜前5位,且累计涨幅均超过20%。

不过,上述5大指数中,中证100、上证50、沪深300、上证180这4个指数的样本股即将要进行定期调整。本次调整将于12月11日正式生效。

多股同时被纳入样本股

在本次样本调整中,中证100指数更换了4只股票,上证50指数更换5只股票,沪深300指数更换24只股票,上证180指数更换18只股票。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上证50和上证180指数对沪市的总市值覆盖率分别为43%和64%,沪深300指数对沪深市场的总市值覆盖率为51%。

从分红指标来看,核心指数样本股仍是市场中最主要的分红群体。过去一年,上证50和上证180指数样本股的现金分红总额为4128亿元和5212亿元,占沪市67%和85%;沪深300指数样本股的现金分红总额为6196亿元,占沪深市场78%。

从估值来看,按照11月23日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沪深300指数滚动市盈率为15.4倍,上证50指数和上证180指数滚动市盈率分别为12倍和13.5倍。

再来看被纳入的标的,记者梳理后发现,洛阳钼业、浙商证券、广州港、白银有色、万华化学、华能国际等6只个股均被上述4大指数中的两个或以上指数纳入最新样本股名单。其中,浙商证券同时被上证50、沪深300、上证180等3大指数同时选中;万华化学同时被中证100、上证50、上证180等3大指数同时选中。

有调入自然也有调出。乐视网、中国船舶、信威集团、小康股份、金证股份、歌华有线、东兴证券等7只个股均被4大指数中的两只同时调出样本股名单。

入选样本股有何利好?

指数样本股的调整,意味着相关被动型指数基金的部分资金重新布局,买入新纳入指数的个股,卖出被剔除的成分股。因为按照指数基金的交易要求,为减少跟踪误差,基金的大部分资产都要按照基准指数的成分和权重进行配置。简单来说,入选样本股相当于坐上“风口”,相关个股短期内或会迎来一定的机会。

海通量化团队指出,随着机构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指数基金在近几年得到了飞速发展,资产规模更是节节攀升。在此背景下,以沪深300指数为例,由于样本股调整是被动的操作,因此若调入调出样本股的调整规模较大,则可能带来交易性的投资机会。

市场分析指出,入围指数样本股将获长期资金介入,会增加个股的持仓稳定性,避免大起大落。即使同期大盘遭遇连续下跌,入选的个股振幅也将小于其他个股。这将有助于投资者回避市场波动风险。

结合当前市场偏好来看,中信证券研究部指出,今年下半年以来,市场环境相对上半年总体变化不大,低波动环境依旧,大盘蓝筹股的结构性行情继续演绎。因此,相关指数基金的资金对于新入选样本股的边际冲击效应预计依然较强。值得注意的是,周期股行情与机构投资者的抱团行为会导致部分周期股在大规模的指数中“升档”,最终导致其受到的冲击效应加大。另外,备受关注的乐视网将调出相关指数。不过,由于目前仍处于停牌期,投资者需警惕其后续可能产生的各类影响。

Wind统计显示,目前跟踪中证100、上证50、沪深300、上证180等4大指数的被动型指数基金规模分别约为16.27亿元、380.68亿元、820.26亿元、218.9亿元。在此次调整中,上述4大指数的成分股指数更换比例分别为4%、10%、8%、10%。以此推算,被换入上证50和沪深300指数的样本股受益最明显,理论上将导致约38亿元和66亿元重新配置到新入选的样本股。

据统计,调入4大指数的43只股票中,有12只2015年、2016年、2017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均超过20%。这些公司是龙蟒佰利、赣锋锂业、信维通信、隆基股份、三安光电、完美世界、皖新传媒、索菲亚、乐普医疗、爱尔眼科、欧派家居和中国国旅。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