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旅游 旅游资讯

打造旅游品牌要从商标注册做起

2017-11-30 11:05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原标题:打造品牌要从商标注册做起  塑造品牌、打造品牌、品牌建设、品牌战略、品牌提升……诸如此类的口号常常在各种场合出现。品牌已成为人们提到产业发展

原标题:打造品牌要从商标注册做起

  塑造品牌、打造品牌、品牌建设、品牌战略、品牌提升……诸如此类的口号常常在各种场合出现。品牌已成为人们提到产业发展、企业发展、产品发展时必说的一个词。品牌如此深入人心,品牌意识如此之强,似乎品牌建设已经成熟。但是,一旦具体到某一类商品,就会感到中国的知名品牌不多。

  正在进行的第九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计划评出200个中国品牌旅游商品。临近报名截止时间,传来的消息却令人惊掉下巴。中国品牌旅游商品的主要评审条件包括:是市场上有一定认知度的旅游商品;是近3年来在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国特色旅游商品评选、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参赛商品必须有商标注册证,也就是必须有合法的商标。出乎意料的是,恰恰这第三条难倒了一大批企业。大量参赛企业的品牌居然没有商标注册证。甚至某省几年来的获奖旅游商品中,没有一个有商标注册证。一个个已为人所知的冠以某某牌的旅游商品,也拿不出商标注册证。为了获得参评资格,一些企业匆忙赶去注册商标,却被告知该企业已经小有名气或广为人知的“品牌”,早被他人抢注,收入囊中,多年打造的品牌竟是为别人做了嫁衣。

  不少企业给组委会打电话,希望允许他们这些没有商标注册的“品牌”商品参评中国品牌旅游商品大赛,被组委会回绝。当然,各方的心里都不好受。

  究其原因,一是侥幸心理,认为品牌没有知名就不必去注册商标,如果品牌塑造没有成功的话,有商标注册证也没用,想干脆等到品牌知名了再说,殊不知早有人觊觎。二是懒惰心理,怕麻烦。商标注册要找代理,又要去查询,要写文字、又设计图形,要中文、又要英文,还要拼音,想等有机会再说,结果机会没有来,商标已归他人。三是对于商标的知识严重缺乏。有人以为“我的牌子我做主”,有人还以为商标只有一类,甚至有人认为“我的品牌出名了,这个商标就该归我”,最后却花落人家。四是对品牌建设根本不懂,不知道还要注册商标。

  中国的旅游商品制造企业,要想从为别人打工的加工企业,转变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制造旅游商品的创制型企业,就需要有自己的品牌。而品牌的基本条件就是要有自己的、正式注册的商标。注册某一类商标的费用只要千元左右,但当品牌已有名气,再从别人手里买回商标时,所花的成本岂止万元,更何况有时根本就拿不到,为了一个品牌的塑造所花的无数人力财力,也随之付之东流。

  为了中国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为了树立中国品牌旅游商品,第九届中国旅游商品大赛组委会坚持,没有商标注册证的旅游商品绝不能参赛。如此之多的旅游商品竟然没有商标注册时,令人心情非常沉重。

  出境旅游者在国外购买大量的商品,除了关心价格、质量,还关心国外的品牌,无论是化妆品、电器、服装、箱包、鞋帽还是各种饰品,很多国人对国外品牌如数家珍。品牌的魅力是无穷的,这一点众所周知。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越来越大,盗用他人商标已成一条死路。而且,对企业而言,盗用他人商标,永远不会形成自己的品牌。

  当一个企业准备开发商品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一下商标问题。什么样的商标适合,无论是文字的还是图形的,设计后迅速查询、登记、进行注册。只有拿到商标注册证后,这个商标才是你的。当然商标注册下来不会永远有效,还需要真的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如果长期不用,商标也可能被别人依法拿走。只有有了合法的商标,再进行宣传、推广、塑造,企业才能打造自有的知名品牌。

  羡慕国外众多的知名品牌,嫉妒国人出境狂购国外品牌商品?仅仅把品牌建设停留在口头上,羡慕仍然还是羡慕,嫉妒依然还是嫉妒,品牌照旧还在口头上。中国的旅游商品需要品牌,中国的商品需要品牌,中国的制造业需要品牌,就需要从最基本的商标注册做起。

  希望这让人惊掉下巴的尴尬,是中国品牌旅游商品发展道路上的最后一次。(陈斌)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中国青年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