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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2017-12-04 08:3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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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71240时开始,至2017123124时结束。

二、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洪河大道以南、铜山大道以东、汝河大道以北、驿城大道以西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不含上述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限行时间内,由我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在限行区域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大中型货车不分单双号,严禁驶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三)不受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押款专用车、保险理赔勘察车、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外地号牌小型汽车。

7.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四)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进行曝光和处罚。

四、保障措施

在限行期间,提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选择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车辆和选择自行车出行。限行期内,全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并将公交首班车提前至早上6时,末班车延长至1930分,同时增加城市公交车班次,加大营运密度,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五、限行期间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2017123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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