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一男子谎报火警被拘留
摘要: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杨德清 刘真)近日,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民警快速处置一起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将违法嫌疑人依法拘留,维护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2017年11月29
驻马店网讯(通讯员 杨德清 刘真)近日,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民警快速处置一起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将违法嫌疑人依法拘留,维护了公安民警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29日20时许,西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县城某KTV一房间内着火。接到报警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辖区车站路派出所和消防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于该KTV地处闹市区,周围人员密集,该事件造成多名群众围观。但经民警核实后,该KTV并未失火,民警立即将该情况向县局督察大队汇报。随后,督察民警和车站路派出所民警一起将涉嫌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男子李某依法传唤至公安局。经询问,李某对其为泄私愤、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李某家住该县柏亭办事处桂李社区。11月29日晚,李某和朋友一起在该KTV唱歌。因房间天花板漏水,将其朋友的衣服淋湿,其朋友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从KTV出来后,气愤的李某便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该KTV失火。
李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西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将其依法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报假警危害很大,既浪费警力,又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将给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带来严重影响。同时,报警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lyx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