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摘要: 编者按: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环境保护
编者按: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为方便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现将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致全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一封信》予以转载。
尊敬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您好!税企一家亲,改革共推进!
长期以来,您对河南地税部门理解、关心和支持,为地税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河南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您一路相伴,我们真诚感谢!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环境保护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后,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我们相信,只要税企齐心,做好下面的几件事,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一定能顺利推进:
首先,纳税申报知多少,我们为您安排好——
在环境保护税开征后,请注意纳税申报时间和地点的变化,避免因为申报错误形成税收风险。
◆在河南省管辖范围内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本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按月计算环境保护税税额,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次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其次,政策问题知多少,我们为您传递好——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的相关政策,我们将通过新闻媒体、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上门走访、印发宣传手册等途径和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税征收政策规定,努力让您缴纳明白税、便利税、放心税。若有疑问,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到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问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回应您的关切!
再次,征收问题知多少,我们为您服务好——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完善地方税制的重要举措,备受社会关注。我们将忠诚履行职责,依法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服务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河南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撑。我们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您办理税务登记,并与地方税务机关建立征纳关系后,可以选择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缴税、委托银行自动扣税、网上银行划款缴税、自助办税终端缴税、支付宝和微信缴税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方便快捷地办理缴税业务。
◆您有其他个性化服务需求,也可以及时提出,我们会努力满足。环境保护税征收交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会千方百计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努力做到平稳过渡,避免给纳税人带来不便。
◆对于环境保护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后,短时间内可能存在的工作衔接、信息交换、征收服务措施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也望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大批评监督力度,我们将竭力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贡献力量。再次感谢长期以来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并祝您事业蒸蒸日上,阖家幸福安康!
此致敬礼!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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