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投资理财 证券

中金员工炒股亏损23万还被罚40万

2017-12-28 16:05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年底券商乱象频出:中金员工炒股亏损23万还被罚40万 中金公司员工炒股不仅亏了,还被监管处罚。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

年底券商乱象频出:中金员工炒股亏损23万还被罚40万

 中金公司员工炒股不仅亏了,还被监管处罚。

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院南路营业部高级投资经理陆茜违法使用家属账户炒股,亏损逾23万元,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十余家券商被罚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12月份,就有十余家券商被证监会警示或处罚,罚金总计超过56万元。

12月4日,国盛证券因未能及时监测排查员工的异常交易行为,被湖北证监局警告。

12月13日,上海证监局给太平洋证券腾冲光华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杨泰华开出5735万的天价罚单。

12月14日,平安证券南通工农南路证券营业部为增加会员,竟以开户奖励的方式激励外部人员开展证券营销活动,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处罚。

12月20日,安信证券高管蒋政同样因借用亲戚账户违规炒股,被证监会处罚,炒股所得约5.4万元被悉数没收,还被处以10.7万元的罚款。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罚单密集来袭,一是因为年关将至,证券营业部正值业绩冲刺最后阶段。不少营业部为业绩急于求成;二是监管前期检查结果集中到年底公布。

总体来看,今年监管给券商开出的罚单牵涉广泛,涉及范围从证券公司总部到分公司再到营业部层面,从公司高管到一般员工个人。

中介机构违法类处罚案件包括新时代证券、西南证券开展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西南证券、爱建证券开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等。

还有大量罚单涉及经纪业务。罚单近30张,涉及20余家证券公司。如中信证券、申万宏源、国泰君安、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安信证券、太平洋证券、华福证券、长城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天风证券、宏信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上海证券、方正证券、华融证券、新时代证券、民生证券、华英证券、国联证券、大通证券、东吴证券等。

罚单的理由也各不相同,其中有不少是证券从业人员在职期间,违规买卖股票;还有的是证券营业部合规管理不到位、对客户异常交易监测不到位;证券营业部委托或组织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客户招揽、产品销售等业务;证券营业部证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大量的复核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等。

业内人士表示,密集罚单反映出券商全面风险控制能力和工作有待改善,即使中金、平安这样的大券商也不例外。

压线落实全面风险管理

年关将至,券商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的压力非常大,业内多家券商表示,年底检查和自查整改不断。

这其中的原因在于自律规则的时限:去年年底,中证协发布了经修订的四项自律规则,规定证券公司从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风控指标动态监控系统等四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并要求所有证券公司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

如今期限将至,不少券商正争分夺秒推动这一指标的完成。

12月26日晚,东方证券发布公告称,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职责纳入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华鑫证券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责,将合规稽核部分拆为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审计监察部两个部门,增配胜任人员;平安证券在前不久对媒体表示,公司落实的全面风险管理计划正有序推进,2017年底能够全面完成。

对此,华融证券的分析师赵竞萌表示,2017 年监管延续从严态势,监管政策不断细化完善,券商各项业务承压,从严监管推动券商业务规范开展,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长期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和陈雯预测,2018年行业监管仍将全面从严,但市场对政策预期已较为充分,且监管将呈现边际改善的态势。

(国际金融报实习记者 毛荻秋)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新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