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完工不给钱 法院执行解心烦
摘要: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李某与魏某曾是熟识的朋友,两人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意,李某搞装修,魏某在工地也有一些工程,本来和谐融洽的关系却因为一次房屋装修打破了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李某与魏某曾是熟识的朋友,两人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意,李某搞装修,魏某在工地也有一些工程,本来和谐融洽的关系却因为一次房屋装修打破了。
一日,魏某找到李某告知自己有一套房屋需要装修,李某爽快地承接下来,期间李某还先行垫付为魏某介绍并安装了价值1970元的橱柜一套,然而在工程完工后,魏某却拒绝支付装修款。多次追要无果后,李某将魏某起诉到汝南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魏某在5日内给付李某装修款25000元及利息。面对法律的裁决,魏某依然不为所动,于是李某向汝南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关兴彦在梳理案情后立即依法对魏某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对其名下存款及财产进行了冻结,并对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在拘留所内,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称愿意还钱。其家人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先行偿还了9300元,剩余欠款分两批于2018年4月底前还清,李某也自愿放弃了利息及安装橱柜费用。
和解协议达成后,李某长舒了一口气,称“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了,感谢汝南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