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城管局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秩序活动
摘要: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李宁)近日,为提升泌阳县城区整体形象,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与道路交通环境,高标准打造文明、靓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泌阳县城市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李宁)近日,为提升泌阳县城区整体形象,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与道路交通环境,高标准打造文明、靓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泌阳县城市管理局集中开展了学校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非机动车停放存在的突出问题。
县城管局先后印发通告5000余份,对相关市民、学生告知此次整治活动,请广大群众和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县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请广大学生家长务必督促学生遵守通告要求,避免给学生出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活动要求,一是非机动车辆必须在已划定的停车区域内依次、有序、按用的头方向整齐停放。二是道路两侧各门店要严格按照“门前五包”规定,对在责任区内不规范停放的非机动车予以劝阻,并及时进行规范。三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涂改、撤除、占用、挪用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四是自2018年5月16日起,人民路北段新一高附近随意停放的非机动车辆所有人必须自行驶离、改正。对逾期未驶离、改正,仍然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辆,将进行集中存放。集中存放非机动车辆地点在县执法局停车场,30日内车主可带有效证件前来认领。对长期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辆,县执法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对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一律实施拖移。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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