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个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宋 玉)日前,市普法办在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司法行政案例选编工作中荣获佳绩。据悉,此次河南省普法办共向司法部上报案例5篇,其中驻马店市普法办提供的4篇案
本报讯 (记者 宋 玉)日前,市普法办在司法部组织的全国司法行政案例选编工作中荣获佳绩。据悉,此次河南省普法办共向司法部上报案例5篇,其中驻马店市普法办提供的4篇案例全部被采用,采用率100%,是全国首批司法行政案例入库采用率最高的地级市之一。
今年初以来,按照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行政案例库的总体部署和省司法厅工作安排,市普法办高度重视,成立案例选编工作小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关注民生、服务社会为指导思想,认真选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司法行政典型案例,并聘请法学专家、院校学者对所选编案例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例质量,圆满完成了司法部规定的报送任务。
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刘玲提供的《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入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案例,河南尚成律师事务所李艳萍提供的《行人掉进无盖窨井受伤 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临时停车惹祸端》两篇案例入选以案释法案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王金山提供的《河南驻马店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人社”建设》入选法治创建案例。
目前,案例选编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报送阶段,市普法办将继续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编写工作,及时组织审核上报,为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提供更多的优秀案例,为社会公众提供更精准、更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