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九批)
摘要: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01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村前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场主是村干部,非法占有集体基本农田,养猪污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00001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村前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场主是村干部,非法占有集体基本农田,养猪污水直接排河沟内,造成地下水污染,气味恶臭难闻,影响居民生活,请领导调查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雅店二组,养殖户主是朱运福,为罗店镇六合村雅店二组村民组长。该养猪场建于2016年3月,猪舍面积约100平方米(猪舍6间),目前母猪2头、育肥猪20头、仔猪22头。
1.关于反映“非法占有集体基本农田”问题。2018年6月12日,汝南县联合调查专案组对朱运福养殖户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养殖户占用土地为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位于罗店镇六合村雅店村东南角。2014年10月,朱运福等6人与六合村雅店村民二组签订土地承包合同,6人一共租用8.1亩,其中朱运福租用1.3亩,朱运福于2016年3月在其中100平方米建了6间猪舍,其余仍在种植。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反映“养猪污水直接排河沟内”问题。该养猪场属于散养户,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环保手续,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养殖粪水排入猪舍前边的路边沟渠内。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反映“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汝南县政府责成县疾控中心对地下水进行检测,县疾控中心于2018年6月12日对汝南县罗店镇六合村二队王立慧家、陈小珍家取样进行监测,均满足饮用水水质标准。反映问题不属实。
4.关于反映“气味恶臭难闻,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调查,该猪舍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气味确实恶臭难闻。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2018年6月12日,经与养殖户沟通,朱运福本人主动联系将生猪出售给驻马店市驿城区顺河街道办事处大陈庄生猪经纪人杨文生。目前,清养全部完成。
2.2018年6月12日,汝南县罗店镇人民政府对朱运福养殖户猪舍前边的路边沟渠内养殖废水及粪便进行清理、清运、综合利用,其中一部分被其他村民拉走用于耕地施肥。现已清运到位,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已解决。
3.2018年6月12日,汝南县农牧局、环保局、罗店镇人民政府联合执法,对朱运福养殖户养殖设施进行拆除,该猪舍现已拆除到位。
4.汝南县将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内农村散养户存在的养殖污染问题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引导,防止污染,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问责情况:对汝南县罗店镇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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