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三批)
摘要: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西段,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违法排放强烈刺激性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造成周边村民身
驻马店市驿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06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驿城区文化路西段,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违法排放强烈刺激性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造成周边村民身体不适、部分村民罹患癌症的相关情况。1.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其生产活动所排放的废气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2.排放的废水污染周边村民饮用的地下水,部分居民罹患癌症。3.驻马店环保部门与天方药业二分厂相互串通,逃避上级检查,驻马店市的环保部门提前向天方药业二分厂通风报信,致使天方药业二分厂的污染环境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治理。4.天方药业二分厂违法侵占塘坊庄农用地四五百亩,至今尚未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交通路中段,法定代表人刘玮。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现主要产品为年产400吨螺旋霉素碱和年产700吨盐酸林可霉素原料药,两项目环评报告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通过省环保厅批复,并分别于2006年和2016年通过验收和备案。
1.关于反映“排放的废气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其生产活动所排放的废气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问题。群众反映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气味难闻的气味主要来源于二分厂生产车间、厂区污水处理站和药渣挤压车间。调查人员现场调阅了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期自行监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报告,各项监测因子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但现场检查时厂区四周和厂区内都能闻到异味。反映异味问题属实。
2.关于反映“排放的废水污染周边村民饮用的地下水,部分居民罹患癌症”问题。调查组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后,驿城区环保局监察人员立即对该厂外排水进行检查,该厂废水外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有第三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在线数据向省、市实时传送。该厂外排废水经处理达标,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2015年7月,已对厂区周围居民区自来水管道进行安装,厂区附近居民不饮用地下水。2018年6月15日,对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北院墙20米处居民区内地下饮用水进行常规性监测,总大肠菌群、氰化物、六价铬等25项监测因子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关于反映“驻马店环保部门与天方药业二分厂相互串通,逃避上级检查,驻马店市的环保部门提前向天方药业二分厂通风报信,致使天方药业二分厂的污染环境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治理”问题。2016年3月16日,驿城区环保局对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其违反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令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219车间立即停止生产。2016年7月9日,驿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处以8万元的处罚。2016年7月15日,驿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依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启动了按日处罚,共计48万元。2016年9月23日,对该厂下达了(驿)环法纠字(2016)第213号《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驿城区环保局就对该厂派驻环保监察员,实行24小时监管,采取不定时更换驻厂监察员,现共有12名人员进行轮换,并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杜绝腐败失职行为的发生。
4.关于反映“天方药业二分厂违法侵占塘坊庄农用地四五百亩,至今尚未处理”的问题。经调查,2007年12月11日,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驻市国用(2007)第8174号土地证,工业使用面积237863.00平方米;2010年10月9日,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驻市国用(2010)第8576号土地证,工业使用面积71238.11平方米,这两块地合计463.65亩。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群众反映天方药业厂区周围有异味,市政府、驿城区政府责成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投资1000多万元开始陆续在各发酵车间建成了发酵消毒尾气收集冷凝装置,把发酵消毒过程中产生的废蒸汽集中收集至冷凝器,通过列管冷凝器降温使高温蒸汽降温凝结成水,既减少了废蒸汽往大气中排放又可以回收冷凝水再利用,现发酵蒸汽不外排。
2.市政府、驿城区政府责成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大对废水处理站、废气回收处理设备投入力度,企业正在原废水处理装备基础上再增加6套吸收塔,其中挤压车间增加1套、东侧污水处理池增加2套、西侧污水处理池增加3套,2018年6月25日安装完毕进行调试。二分厂低B林可(218)车间从2018年6月6日停产整改,待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生产。
3.为了彻底解决周边居民反映气味难闻问题,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于2014年搬迁,目前二分厂正在逐步搬迁,按照市政府与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意见,2020年二分厂剩余部分全部搬迁至市产业集聚区。
4.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和对驻厂监察人员的管理,并对该厂外排废水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有偷排行为将严厉打击,坚决保障周围群众切身利益。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