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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二十五批)

2018-07-03 08:4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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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驻马店市汝南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06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和孝镇林阁村赵楼庄南头,有一家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污染环境。调查核实情况:汝南县和孝镇程中猪场

驻马店市汝南县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06

反映情况:

驻马店市汝南县和孝镇林阁村赵楼庄南头,有一家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较近,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汝南县和孝镇程中猪场,位于汝南县和孝镇林阁村赵楼组,场长赵志锋。该猪场建于1992年,占地面积2.5亩,4栋猪舍,现有存栏约50斤仔猪200头。

经调查,该猪场距离汝南县和孝镇林阁村赵楼组距离只有10米。按照《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禁养区养殖场户关闭清养的批复(汝政文[2017]8号)》要求,该猪场属于清养关闭范围,和孝镇政府于2017年8月对该猪场只进行了清养,但对猪舍设施没有拆除关闭到位。因此,造成该猪场场长赵志锋于2018年6月10日又私自购买约50斤仔猪200头,恢复养殖。现场勘查时发现其冲圈污水沟未封闭,有臭味。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新购买的200头仔猪进行清养。责任单位汝南县和孝镇人民政府,责任人王莹,清养关闭时间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2.汝南县农牧局具体指导配合和孝镇人民政府对该猪场的清养关闭工作。责任单位汝南县农牧局,责任人刘亚飞,整改时间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3.汝南县环保局具体监督该猪场对猪舍内粪水进行清运并综合利用,消除污染源。责任单位汝南县环保局,责任人王永刚,整改时间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

4.汝南县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养殖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引导,规范管理,防止污染,改善环境。

问责情况:

对和孝镇政府全县通报批评。给予和孝镇林阁村委支部书记林新建党内警告处分。对和孝镇包村干部王耀东(和孝镇正科级干部)全镇通报批评。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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