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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三批)

2018-07-09 08:5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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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23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刘大桥南1公里处有一个沃特砖厂,多年以来在没有办理国家环保许可证和土地开采证书的情况下,一直烧

 驻马店市汝南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23

反映情况:驻马店市汝南县刘大桥南1公里处有一个沃特砖厂,多年以来在没有办理国家环保许可证和土地开采证书的情况下,一直烧炭烧砖。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任何防尘措施。破坏国家土地资源,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使周边小麦减产50%,特别是一刮南风,煤气味刺鼻、呛眼,明明是国家禁止而必须取缔的项目,在汝南县个别领导的包庇和纵容下,魏真永又在厂区内正在建设石料厂、磕石厂、商砼站等污染企业,村民多次反映都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此件与第29批X410000201806270004、第31批X410000201806280005、X410000201806280006三件的举报问题内容基本一致,为重复举报件。省、市督导组也都已现场核查过。

2018年7月1日,汝南县联合调查专案组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厂有环评审批及批准试生产手续。该厂使用土地均在原县砖瓦厂土地使用范围内,为县科工委国有工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厂生产期间所用黏土来源于其他建设工地及城市河道建设中的开挖土方,使用的燃料为燃煤,原辅料为粉煤灰、页岩、淤泥、黏土等。该厂在正常生产期间,废气经隧道窑管道和烘干隧道,几次回流集中收集,经脱硫塔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窑体内废气经除尘脱硫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原辅材料在原料棚内加工,原料存放在厂区内,有围挡已覆盖。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有:原料棚、围挡、防尘网、除尘脱硫塔,地面已硬化。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该砖厂所用黏土来源于其他建设工地及城市河道建设中的开挖土方,在其所占用的土地范围内,未见有新发生深挖破坏土地的情况,汝南县国土局及县林业局提供材料均未有破坏耕地、湿地黏土的现象。厂区所使用的土地为汝南县科工委的国有工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破坏国家土地资源现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该厂由于春节前雪灾的影响,部分原料棚被雪压塌,经整修后于2018年4月16日恢复生产,在原料棚损坏期间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4月26日,省环保厅通报了砖厂在线监控污染物排放超标;4月28日,县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月10日,县环境攻坚办对汝南县电业公司下达了对该企业的断电通知,确保其停产到位。停产期间,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生产,至今仍在停产整治。但该厂污染防治设施齐全,且按照要求一直在停产。所以,该厂没有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因该厂建厂几十年来,群众从未反映过小麦减产情况,老君庙镇2017年小麦平均产量是每亩1080斤(2018年统计数据未出),经走访郭庄群众,今年小麦产量每亩在1000斤左右。因该企业处于停产,经走访调查郭庄部分群众没有反映一刮南风,煤气味刺鼻、呛眼情况。反映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G328公路升级改造时,承建单位与该厂协商,临时占用厂区内部分土地建设石料厂,工程结束后已拆除。反映搅拌站属实。

经现场调查,厂区内未发现磕石场。反映磕石场不属实。该厂西南侧商砼站为河南省润通高科建材有限公司,通过县法改委备案,取得村镇规划许可证明,通过环评审批。反映商砼站属实。

以上不属于国家禁止而必须取缔的项目。经县纪委监察委调查,不存在汝南县个别领导包庇和纵容行为。反映问题不属实。

县国土局、县环保局、老君庙镇政府等单位没有接到村民多次反映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内建设石料厂、碎石厂、商砼站等污染企业的问题。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4月28日,县环保局已对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目前仍在停产整改。脱硫塔除尘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责任单位汝南县环保局,责任人王军华,整改时限为2018年8月3日前。

厂区内所有原材料全部储存到封闭原料棚内,粉碎车间加装粉尘收集装置,防止扬尘污染;责令其对厂区内路面全部硬化,并在厂区内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责任单位县科工委,责任人商继豪,整改时限为2018年8月3日前。

对《河南省润通高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环保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停止建设,补充公众参与内容和建设项目维稳报告。经论证可行后方可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县政法委维稳办,责任人闫艳阳,整改时限为2018年7月10日前。

2018年5月10日,县环境攻坚办下达了《关于对汝南沃特新型建筑材料厂等三家企业进行断电的督办通知》,整改不到位,不予送电。责任单位县电业公司,责任人程金玉。

举一反三,对全县范围内砖瓦窑厂全面排查,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引导,防止污染。

问责情况:无。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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