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发朋友圈能“赚钱”?别掉入诈骗陷阱!

2018-07-11 17:34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wq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新华社厦门7月10日电(记者颜之宏)替别人在朋友圈发个广告,每天都能领“佣金”,还有这等好事?10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对外披露了一种利用微信朋友圈实施

 新华社厦门7月10日电(记者颜之宏)替别人在朋友圈发个广告,每天都能领“佣金”,还有这等好事?10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对外披露了一种利用微信朋友圈实施网络诈骗的新手法,提醒广大用户“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轻信“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骗局。

据介绍,厦门市民钟女士在近期刷朋友圈时看到有一微信好友天天都发五条“电影广告”,钟女士觉得好奇就询问对方。对方表示,只要这样“简单动动手指”,每天就可领27元的“佣金”。

闲来无事的钟女士便向对方索要了“业务员”的微信。添加后,“业务员”称自己与某推广公司合作,每天只要转发5条电影广告链接到朋友圈帮助推广,就有27元“佣金”。不过对方表示,在此之前,需要钟女士先缴纳380元“押金”。

就这样,钟女士交了380元的“押金”后被拉进一个“工资结算群”,在这个群里钟女士确实领到了“佣金”。之后“业务员”又称公司与某直播平台有合作推广项目,缴纳699元“押金”后,每天发6条广告到朋友圈,可以领取69元的“佣金”。“业务员”还怂恿钟女士“发展合作伙伴”,每介绍一个朋友参加转发活动,就可以得到80元的“奖励金”。

直到7月5日,做完“任务”的钟女士才发现自己被踢出了“工资结算群”,并被“业务员”拉黑,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钟女士前后共计付款5836元,扣除收到的“佣金”“奖励金”454元,一共被骗5382元。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数据统计显示,仅在过去一周时间内,厦门便有5名群众落入此类诈骗陷阱。民警调查发现,类似作案手法在全国多地均有出现,此类案件以“佣金”为诱饵,让被害人“尝到甜头”后,便以“收取押金”等借口索要钱财,最终致使被害人上当受骗。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提醒公众,凡是涉及“转发朋友圈领佣金”“兼职刷信誉”等为借口开展的所谓“推广活动”均为网络诈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如遭遇此类诈骗行为,可第一时间向微信客服举报,或向当地反诈骗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中国经济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