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综合新闻

执行款送到家 当事人喜出望外

2018-07-12 08:40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通讯员 王珊本报讯 日前,泌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活动。行动中,依法拘传7人,司法拘留6人,主动履

□通讯员 王珊

本报讯 日前,泌阳县人民法院开展了“百日执行攻坚——涉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活动。行动中,依法拘传7人,司法拘留6人,主动履行1人,结案1起。

“刚才你们给我打电话说钱的事办好了,我非常高兴。没想到你们还亲自给我送过来。”7月10日,家住泌阳县高店乡吴沟村的吴某接到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执行款,满心欢喜地说。

2017年10月16日,泌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吴某诉被告程某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吴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回家,行至程某建房工地门前,撞到施工现场的钢筋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被诊断为脑震荡、左眼外伤、动眼神经损伤,八级伤残。吴某将程某起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条款规定,泌阳县人民法院判决程某赔偿吴某各项损失共计52905.59元。

经过法院集中执行,该起健康权纠纷一案成功执结,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负责人表示,执行人员将继续亮剑,对长期赖债、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进行严厉制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