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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通告

2018-07-25 08:45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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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告为净化驻马店西部山区文化、休闲、娱乐环境,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及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决制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强

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净化驻马店西部山区文化、休闲、娱乐环境,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及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坚决制止滥占土地、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及市、区“双违”整治的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驿城区实际,现就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墓建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殡葬新风。社会各界切实增强遵守殡葬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带头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自觉进行殡葬习俗改革,积极破除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俗。

二、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应带头实行火葬,带头生态安葬,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装棺土葬,不准偷埋乱葬。严禁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和毁林滥建坟墓,禁止买卖土地私自建坟。

三、依法规范墓地管理。我区公墓纳入区民政部门管理的有香山葡萄架公墓、乐山桃山公墓、胡庙乡石龙山公益性公墓(主要包括拆迁安置墓地、回民墓地、烈士墓地、天主教堂墓地等),其他墓地均为非法墓地。区民政局、国土局、林业局、宗教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办)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我区公墓的指导,规范殡葬行为,同时向群众宣传殡葬政策,引导他们到合法公墓安葬、迁葬,自觉抵制非法墓地。

四、严禁违法建设墓地。严禁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和毁林滥建坟墓,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买卖土地私自建坟;凡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和毁林滥建坟墓的,责令墓主恢复地貌和植被,迁移墓穴至合法公墓安葬。拒不执行迁移墓穴的,政府将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同时对买卖双方当事人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凡在规划区、项目区内需要迁移安置的坟墓,区民政部门本着服务、便民、自愿的原则,墓主选择在石龙山公益性公墓安葬的,项目区按单棺1400元、双棺按1500元的标准向民政部门拨付费用,民政部门负责协调坟墓的安葬;墓主选择将坟墓迁移到香山经营性公墓安葬的,迁移墓地费用除政府补偿外,其余费用由墓主承担。严禁各项目单位、项目业主私下联系非法墓地安葬。

五、严禁暴力抗法。对阻挠依法执行公务、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家族势力,按照中央“扫黑除恶”政策,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18803961999

 18803965616

2018年7月1日

责任编辑:wq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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