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摘要:重拳出击扫黑恶——汝南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张清君 蔡亦 葛生 文/图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到汝南县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 汝南县委书记彭宾昌到
重拳出击扫黑恶
——汝南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到汝南县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
汝南县委书记彭宾昌到汝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检查工作。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对此,汝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严要求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已成功打掉黑社会犯罪组织1个,打掉涉恶犯罪集团3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12个,破获案件1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2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19人),查封冻结资金100多万元。
铸就利剑保民安
常言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领导重视。汝南县委书记彭宾昌对做好全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四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结合;二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三要把握工作重点,扛稳工作责任;四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精心谋划。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县公安局局长任第二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联合指挥调度组、宣传组、情报信息组和督查组5个专业工作组。
保障到位。县财政拨付130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在县公安局5楼设立汝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抽调人员23人。被抽调人员全部与原单位脱钩,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全部到位,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目前,开展专项督查5次,下发工作简报29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
周密部署。根据省、市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汝南县实际,快速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各项工作,并抓紧实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汝南县在2月13日制定并印发了《汝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周密部署,确定了总体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二是召开工作推进会议。1月26日,省、市作出部署后,该县组织召开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义,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部署。2月6日,该县组织召开县政法各部门和县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专题会,明确各单位职责,确立责任人。3月2日和7月27日,汝南县两次召开县委政法工作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彭宾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部署。8月8日,汝南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禁毒“百日会战”动员大会。彭宾昌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统领,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与基层反腐拍蝇、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禁毒结合起来,与已开展的脱贫攻坚“百日会战”和即将开展的“蓝天净土碧水”百日会战工作结合起来,为实现汝南县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强全方位宣传
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发动群众,汝南县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达到了家喻户晓。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月21日至23日,该县集中开展了为期3天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此次宣传活动,还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千人骑行”和“万人签名”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6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20条,摆放各类宣传展板150多张,设立咨询台49个,出动宣传车辆30多辆。
广泛印制张贴打击通告和悬赏通告。结合实际,该县印制6万份《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和《汝南县关于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分发张贴到各村民小组和相关单位;印制了1000份即时贴,张贴到全县的出租车和城乡公交车上;在所有的城市公交车LED屏上设立流动字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
深层次召开动员会议。县、乡、村三级分层次召开不同形式的宣传动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进村委、进校园、进社区、进集市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该县已召开各种形式的动员会议50多场次,共收集到签名3万多个,发放宣传资料1.8万份,免费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品2万多个。
利用传统和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全县制作有声宣传资料300份,出动宣传车辆70多辆,刷写固定永久标语600多条,悬挂横幅标语2000多幅。在平安汝南、汝南视角、汝南老家、新闻头条等新媒体连续转载打击通告、悬赏通告,关注人数达到20万人。
开辟电视宣传专栏。该县定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并及时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举报揭发黑恶势力线索。
设立固定宣传阵地。该县在汝南县汽车站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设立LED宣传大屏幕,每天轮流播放《关于在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和《汝南县关于有奖举报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另外,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及人口密集场所设立举报箱200多个。
发送手机短信,扩大宣传面。利用手机短信发送扫黑除恶信息20多万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认清什么是黑恶势力,定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和汝南县的一些具体做法,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举办全县基层干部培训班。为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汝南县委政法委联合县委组织部,结合正在开展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于3月19日上午在汝南县职教中心报告厅举办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干部培训班。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观看视频、小组讨论等形式,为全县基层干部讲授了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系列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决策部署,分析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揭示了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的严重危害,使该县基层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形势及工作任务,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严打深挖两手抓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切实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合力。
制定了涉黑恶线索会商交办制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情报信息组负责接收全县群众举报,对收集到的案件线索要定期进行会商研判。在保证检察、审判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认真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举报,通过和组织、纪委、信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研判工作,为实施精准打击奠定基础。同时,主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排查对比,深挖地痞流氓、村霸及家族恶势力。对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307人,对群众举报的涉案村(社区)“两委”干部32人进行调查处理,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为村(社区)“两委”换届提供了良好环境。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全面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黑恶犯罪线索。对收集到的线索及时跟进、快速检查、认真处置。截至7月底,全县共排查各类涉黑涉恶举报线索225条,其中县扫黑办转交涉黑线索101条,已结案过半。
汝南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提升政治站位,加强舆论引导,突出工作重点,精准聚焦,深入摸排,突出扫黑、除恶、治乱,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认同感,受到了上级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汝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汝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全体会议。
整装待发。
该局民警走向街头为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
“强势集团”覆灭记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供述出其作案人员为5人。民警通过进一步侦查,把已逃离汝南县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约至汝南县人民医院,在汝南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将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摩托车2辆、作案刀具3把。
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强等5人均来自一个名叫“强势集团”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2017年成立,以犯罪嫌疑人李某强为首。为维持团伙日常开支,该犯罪团伙在活动区域内多次实施持刀抢劫、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葛生)
非法组织“唢呐协会”被剿灭
该组织自2017年以来,逐步发展骨干成员19人。为达到垄断和控制平舆县民间演出市场、抬高演出价格、谋取经济利益的目的,成立名为“平舆县唢呐协会”的非法组织,并在组织内部设立“会长”和“副会长”职务,分别由陈某和肖某担任。“平舆县唢呐协会”成立后,多次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陈某、肖某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严重破坏了当地民间演出市场的商业秩序和自由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当地群众和外来演出团体的合法权益。
陈某、肖某均系当地民间演出组织负责人,在平舆县民间演出市场小有名气,人缘较广。他们打着“平舆县唢呐协会”的旗号,通过制定相关行业演出规定,组织人员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建立该组织的非法秩序,并逐步发展成为扰乱平舆县社会治安、破坏平舆县唢呐歌舞演出市场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被剿灭,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了人民的利益。(葛 生)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