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县区进行处罚的通报
摘要:为切实打好打赢2018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攻坚办按照《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暨奖惩办法》,依据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
为切实打好打赢2018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攻坚办按照《驻马店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暨奖惩办法》,依据各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对我市8县4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排名,并印发了《2018年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排名通报》。
根据市领导关于蓝天碧水净土百日攻坚期间对空气质量周排名靠后县区予以经济处罚和公开通报的有关要求,对已连续三周排名靠后的遂平县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每周各处罚50万元,分别共计150万元;对已连续两周排名靠后的西平县,每周处罚50万元,共计100万元;对最近一周排名靠后的正阳县处罚50万元。以上款项,由市财政局直接予以扣减。
望各县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蓝天碧水净土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特此通报。
驻马店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