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琐事大打出手 致人受伤承担责任
摘要:□ 赵子彦 李 娟8月27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民事案件,最后判决被告沈某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2650.43元。5月28日晚上7时左右,原告、被告双方因为收麦发生纠纷,
□ 赵子彦 李 娟
8月27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民事案件,最后判决被告沈某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2650.43元。
5月28日晚上7时左右,原告、被告双方因为收麦发生纠纷,双方相互辱骂,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倒地受伤,被送往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5天,支付医疗费3512.62元。6月13日,遂平县公安局石寨铺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告沈某罚款200元。
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原告、被告系同村村民,理应互谅互让、和谐相处,妥善处理生产、生活中的邻里关系。原告对本次纠纷的发生存在过错,应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考虑到原告、被告双方对本案纠纷的发生均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原告的合理合法损失由被告承担60%、原告承担40%为宜。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